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扶贫开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和地方各级检察机关、扶贫部门《关于在扶贫开发领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近日,我院预防部门在市扶贫办的配合下,认真调研了宣威市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特点,以我院名义联合市扶贫办制定了《宣威市人民检察院、宣威市扶贫办关于在扶贫开发领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下发到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单位,突出专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是我院预防科当前和今后几年的工作重点。
方案以“切实维护贫困群众合法权益,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为指导思想、以“强化扶贫资金各环节的管理使用、针对发案薄弱环节建议建章立制、加强教育提高廉洁自觉性,引导基层民主监督”为工作目标。方案设立了以我院检察长为组长,市扶贫办主任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实施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本次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预防专项活动为期四年,从2016年4月至2020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分步实施,活动将选取具有代表性的重点扶贫项目,从启动到完成的全过程涉及款物、项目、程序的相关资料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及时依法查处的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坚持“一案一析一议”,研究体制机制上的可行对策和措施,形成预防调查分析报告,报送党委、政府有关主管部作为决策参考,为扶贫开发保驾护航!
此方案的制定实施打响了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第一枪。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扶贫干部的重要职责,让他们明白“只有扶贫干部清廉、扶贫资金才安全,扶贫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防止“扶贫投入加上去、干部贪腐倒下来”的局面发生,我院预防科积极联系市扶贫办,给全市扶贫领域的工作人员上了一堂题为《向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说“不”》的警示教育课,课程紧紧围绕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特点展开,将近年发生在我市扶贫开发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例作为典型,从案例启发到思想教育,层层深入,发人深省,使参会人员对自己经手的扶贫项目、扶贫环节、扶贫资金如何运用、如何管理有了较为深刻的法律层面认识,切实为我市的精准扶贫工作打了预防针,也标志着我市的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检察院:周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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