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儿子殴打父亲、妨害警察执行公务获刑

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妨害公务罪案件,被告人符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6年1月22日,家住宣威市西泽乡的符某因琐事与父亲起争执,不听家人劝说,反而殴打起老父亲。意识到局面无法控制的家人拨打了110进行报警。宣威市公安局西泽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指派两名民警前往西泽乡西泽村委会仙源村出警处置。民警在表面身份后劝解符某做事不要冲动,和气解决家庭矛盾。一意孤行的符某却在民警表明身份执行公务情况下,仍持菜刀、斧子追赶民警,并将出警车辆后挡风玻璃用斧子砸毁。2016年1月27日,经宣威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砸的警车后挡风玻璃及胶条价值人民币300元。

宣威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符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侵犯了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好,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符某服判没有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家庭成员相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摩擦、矛盾,我们要站在维护家庭和谐的角度,多从对方的立场考虑,冷静解决矛盾。冲动不但不能解决问题,甚至会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宣威市人民法院:王飞)

编辑:Mr先生 审核: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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