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市全力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宣威市强化管理,规范程序,切实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一、核实对象,按标施保。严格按照户主申请、小组推荐、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村(居)委会核实、乡(镇)、街道审核、市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A、B、C分类,切实区分救助类型,落实差额补助、完善分档分类救助,达到了因人施保、合情合理、公开透明的救助效果。

二、操作严格,审批规范。以建立和完善入户调查、群众监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采取“听、看、访”等方式,全面掌握原始材料,写出调查意见,为申报审批、动态管理提供依据。

三、完善监督,维护公平。建立村级民主评议制度、乡镇集体会审制度、市民政局审批、三级公示制度,建立乡(镇)、街道和村(居)干部家属及其亲属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报告备案制度。对申请低保的对象,由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开监督电话,设立举报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规范管理,应保则保。于2013年、2014年、2015年连续3年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专项清理行动,全面清退不符合享受低保人员16950人,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则保,促使城乡低保工作逐步走入规范管理正轨。

2016年1月至6月,宣威市城市低保对象39584户次,71552人次,发放保障金1974.2万元;农村低保对象71008户,118683人,发放保障金9844.8万元。(政府办:速金学)

编辑:Mr先生 审核: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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