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上午,宣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颖到宣威供电有限公司调研指导法制工作。
在宣威供电公司,王颖认真听取公司负责人的法制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并对公司法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她认为:公司法律法规清单及文本库完善,合同管理规范,领导班子学法用法,依法治企,法律维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悉,宣威公司“四五”、“五五”、“六五”普法都受到了宣威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云南电网公司的表彰。在法治工作中,公司结合工作实际,创新载体,强化管理,全力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体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了增强,依法治企能力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各项工作基本纳入法制化轨道,形成了依法治企、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良好局面,主要做法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据理力争办理好社会影响面较广的涉电诉讼案件。近五年来,共办理涉电案件13起,涉案总金额约343万元,对有代表性、社会影响面大的案件,据理力争,依法维权,如在电力系统内部具有代表性的经济补偿金纠纷案件,最终通过司法程序明确了村电工一系列的用工、补偿等用工关系,使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案例还在云南电网20个供电局89个县公司推广。 二是加强合同基础管理,提升合同管理质量。针对近年审计、巡视和合同管理发现的问题,梳理通报合同起草、合同会签、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和解除等合同管理7个方面的23类共性问题,逐项对照提出了23项风险后果及23项改进建议,确保合同管理规范;开展合同倒签等问题专项治理,对合同倒签、合同签订滞后等问题进行分析,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要求,提出改进及解决措施,提升合同基础管理水平;公司所有合同均上合同管理系统会签审核,合同法律审核率100%。
三是加强法律基础管理。主要做法是:加强法律案件管理;每月度对法律案件进行分析,撰写法律案件分析报告;严格开展合同、招标及制度审核,确保从内部管理防范法律风险;在业务工作中正确使用法律法规,确保制度执行与上级部门保持一致,在执行制度方面,正确执行,不变通处理;开展法律风险管控,就供用电合同法律适用、停电公告、停电信息发布等具体业务办理提供法律支持;加强外聘律师办理涉电案件的管理,让外聘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参与公司内部法律工作;强化法律知识培训,开展好安全、营销、电力设施保护等事项的宣传。(宣威供电公司:朱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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