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宣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2016年辐射环境安全管理督查迎检工作的通知
根据《曲靖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2016年辐射环境安全管理督查迎检工作的通知》(曲环通[2016]73号要求,为做好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对我市2016年辐射环境安全管理督查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核技术利用单位要成立迎检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充分认识迎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开展好自检自查,查找问题。请各核技术利用单位认真对照,一是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制度是否上墙,警示标识是否规范。二是账、物、卡是否相符,认真对照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名称、法人是否与现有是否相符,台帐上名称、数量与现有设备是否相符。三是查找培训情况,全员额是否持证上岗。四是查找是否按时按要求上报年度辐射安全评估报告,此项工作是今后省,曲靖重点抓的一项工作,必须开展好辐射环境监测和个人剂量片送检,确保公众和职业人员安全,核技术利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评估报告上报工作。五是查找痕迹管理是否到位,巡测巡检是否记录,企业台帐、个人健康档案是否建立。六、放射源安全保卫工作是否落实,放射源闲置三个月后是否送贮。
三、加大辐射宣传力度,普及辐射知识,提高公众认识,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辐射知识,提高公众辐射环境保护意识。
四、抓好落实,及时整改。各核技术利用单位要高度重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落实好,整改好,迎接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督查工作 ,请各核技术利用单位自查报告,整改报告于2016年9月10日前上报我局(可用邮箱上报),存在问题必须在9月30前整改完成,10月份我局将组织进行检查。
联系人:张德志
手 机:18182967336
邮 箱: 759802960@qq.com
电话(传真):7122654
宣威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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