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市2016年上半年房地产开发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土地科学、高效、规范利用有待提高。一是存在土地长期闲置和开发不充分现象。二是存在批准零散土地进行低档次房地产开发现象。三是存在土地变更使用情况。四是存在超土地容积率违法开发现象。

二是银行贷款政策偏紧。受宏观政策调控影响,各银行提高了对房地产企业贷款标准,如建行规定商业地产占比超过20%、低于8万平方米建设规模项目不予放贷,同时对项目资本金比率必须大于10%;个贷方面中国银行等明确将按揭对象定位为“有稳定收入群体”。受此影响,开发企业融资困难,投资趋于谨慎,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幅度较大。个贷受“门槛”限制,购房需求同比下降,销售市场低迷。

三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竞争力不强。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多达54家,但总体市场竞争力较弱,主要表现为:一是房地产企业数量多、规模小,且功能过于单一 。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从资质等级看,无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企业数量少,大多为四级、暂定资质企业,开发企业规模小、实力弱。因入行门槛低,大多企业不具备资金,技术、设计、施工的综合能力,与大型房地产企业有明显的差距。二是房地产企业资产负债率偏高,经营风险大。我市房地产企业普遍存在自有资金不足的问题,企业所需资金主要是靠银行贷款解决。目前,我市房地产企业资产负债率多在70﹪以上,有的高达90﹪。过高的负债必然影响企业的资信,增加其运作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财务成本,使其盈利水平下降或出现亏损现象,甚至引发负效应的连锁反应。三是房地产企业信用差,不重视品牌的创立。房地产企业利润率一般都超过社会其它行业的利润率,由于房地产开发业的进入门槛较低,社会游资很容易进入房地产开发行业。目前,我市大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长期的企业发展规划,不重视自身的信用和品牌。存在短期行为严重,追求短期经济效益,所建小区绿化率低、配套设施差,小区品位低。超规划扩大建设规模、随意提高容积率、拖欠工程款、违规预售、虚假广告、面积缩水、价格欺诈、质量低劣,延迟交房、建房手续不齐无法办理房产证等问题时有发生。这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直接影响着房地产企业自身的发展。

四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不规范。房地产企业存在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部分开发企业存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销售、未将全部准售房源对外公开销售、故意采取畸高价格销售或通过签订虚假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等方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行为依然存在。

五是物业管理水平低。目前,我市物业管理普遍存在着管理不到位、发展滞后的问题。大多物业公司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衍生而来,处在“谁开发、谁管理”的阶段,房地产开发商只注重开发、销售,忽视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尚未形成市场化运营,缺乏竞争。住宅小区的业主自治机制仍未建立,关心小区、自觉参与的意识和氛围还未形成。(宣威市住建局)

编辑:Mr先生 审核: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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