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救灾的决策部署,推动国家综合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更加有效应对各类重特大自然灾害,按照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九部委(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的指定意见》(民发【2015】164号)要求,“十三五”期间国家继续安排综合防灾救灾能力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中西部地区易灾地市和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
经多方协调、积极争取,我市成功申报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民政局救灾股)
编辑:Mr先生 审核: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