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市对贫困村退出和贫困人口脱贫进行最高50万元奖励

自2017年起,市财政每年预算专项扶贫资金,对贫困村退出和贫困人口脱贫进行奖励。2017年至2020年分别预算800万元、1500万元、1500万元、140万元,用于对上年度如期或提前脱贫出列的贫困村和完成贫困人口退出任务的乡(镇)、街道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以考核为依据,考核实行100分制,80分以下为不合格,80分及以上90分以下为合格,90分及以上95分以下为优良,95分及以上为优秀。其中,优秀奖励50万元,优良奖励30万元,合格奖励20万元,完成当年度下达贫困人口脱贫任务乡(镇)、街道,奖励5万元。(市政府办信息中心:浦绍锋、沈立明)

编辑:Mr先生 审核: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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