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规划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各方面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根据“宣办发〔2016〕12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一年来履行职责、优化服务、工作效率、信息公开和廉政建设等方面情况综合报告如下,请各位领导、各位代表给予评价。
一、 加强规划编制,依法实施管理,圆满完成2016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大力推进城乡规划编制。2016年,市规划局认真抓好综合协调,编制完成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龙文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城区1︰500地形图测绘;启动宣威市乡村建设(体系)规划、综合防灾规划、“多规合一”空间体系规划、中心城区地下管网普查;继续推进凤凰片区规划、中心城区给水专项规划、排水专项规划,按照“公众参与,阳光规划”的要求,召开了规划意见征求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启动龙潭、西泽、阿都三个乡镇总体规划,其中龙潭镇总规已完成;配合市扶贫办抓好易地扶贫搬迁村庄规划工作,配合市美丽宜居办抓好美丽宜居乡村规划工作,积极参与重大项目规划编制前期工作。
(二)积极推进项目落地,做好规划方案审查。2016年,我局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积极促进项目落地,服务经济发展。认真组织做好项目选址及规划方案初审,指导开展方案设计,组织筹办好各类规划会议。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市第十中学、第二人民医院、市委党校搬迁等重点项目选址工作,审批通过公路段、乌蒙水岸、一职校棚改、云峰医院公租房、西一环道路绿化亮化、东河生态走廊景观设计、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中山社区棚改、虹桥轻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祯祥中学女生宿舍、城北蔬菜水果批发市场改造、法院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等项目规划方案。
(三)严格审批程序,抓好规划许可。我局坚持依法管理,强化制度建设,简化办事程序,规范中介服务事项,按相关规定对城市规划区进行选址、用地管理。中心城区全年审批核发规划选址意见书6份,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27份,许可用地面积185.2公顷,办理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规划说明56份,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196份,许可建筑面积681770平方米,发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137份;审核发放各乡镇集镇规划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79份,许可用地面积723.5公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6份,许可建筑面积7728410.98平方米。按照上级要求开展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全市违法违规建筑普查业务培训,开展违法违规建筑地图绘制。
二、扎实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认真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结合集中整治,深入查找典型问题和典型人员,强化作风建设,加强干部日常管理,整顿“慵懒散漫”等行为,严肃工作纪律;以规划编制、规划审批为核心,对规划编制项目招标、行政审批、批后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动干部深入基层,积极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制定扶贫工作方案,对挂包村东山镇八大河村9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帮扶,有效促进农民增收。积极开展行业扶贫,对有关乡镇街道规划编制给予资金扶持,委派1名领导班子成员常驻双河乡开展整乡脱贫推进工作,派驻2名工作队员到务德镇太阳村开展驻村扶贫。积极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办理信访案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按时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全年共完成4件建议、提案办理任务,配合市人大、市政协开展调研工作。
(二)规范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完善规划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政务服务窗口建设,加强工作衔接。按照精简、高效、快捷的原则,进一步简化流程、提升效率,规范收件和现场勘查等相关程序,确保规划手续及时快速办理;按照市“狠抓落实年”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市委五届六次全会重点任务分解,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台账,逐项抓好落实,及时报送工作进度,在电视台进行公开承诺;按照曲靖市规划系统“五个一”文明服务要求,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有效避免乱用职权、乱检查、乱摊派等不当行为的发生。
(三)推进信息公开,促进阳光规划。我局积极推进党务政务信息公开,促进规划编制及审批事项公开、透明。通过网站、机关公开栏、《曲靖规划通讯》等对城乡规划成果、项目规划方案、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人员身份信息、办事流程等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并公布办理时限和服务承诺。全年共公开信息212条(篇),更新局机关公开栏2次,有效促进群众知情权。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强化廉洁自律,防范廉政风险。
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风廉政和业务工作齐头并进,将党风廉政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坚持教育为主、惩防结合,强化责任落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为规划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积极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坚持每周二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定期学习党风廉政知识,丰富学习方式,做到廉政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坚持廉政党课制度,党组书记给党员上廉政党课1次。适时进行谈话提醒,防微杜渐,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之间开展廉政谈话11次。
(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围绕今年党风廉政工作重点,抓好机关股室和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层层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股室负责人抓落实,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确保廉政工作无死角、无盲区。认真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述廉制度,年终开展述廉活动。抓好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机关科室、下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8份,坚持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会议研究。
(三)强化制度监管和人员监管,确保廉政要求落到实处。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公务接待、会议费管理等各项制度,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出差审批、核销等相关程序,规范资金使用。认真落实规划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廉政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对重点人员、关键岗位进行适时监督,加强干部日常监督,做好廉政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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