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市教育局着力抓好教学用书工作

近年来,宣威市教育局始终高度重视教学用书的使用管理工作,及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上级各项政策规定,认真做好教学用书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了学校、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

    及时安排部署。5月6日,宣威市教育局召开全市2015年秋季学期教学用书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了曲靖市2015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工作会议精神,对做好当前及今后的教学用书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学校严格成立教学用书评审委员会和教学用书使用管理领导小组,凡征订教学用书必须经教学用书评审委员会和教学用书使用管理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报市教育局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批通过再行征订。要明确校长为学校教学用书使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发行员为具体责任人,明确相关人员具体工作职责,切实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到每个环节。

    加强宣传,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征订任务。各学校广泛宣传,征订教学用书要确保做到教师、学生、家长人人皆知。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要积极克服困难,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征订任务。

    细节着手,做好相关业务工作。一是各学校在发放教科书时,设计相应表册,由学生签字备查;教辅资料的征订发放也应设计表册,必须是学生自愿征订。二是各学校要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验收工作的通知》(云教基〔2015〕10号)要求,认真填报表册,切实做好2015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相关工作。三是幼儿园教材征订必须严格按照《曲靖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学期、幼儿教育教学活动材料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曲教研〔2013〕3号)要求执行。四是假期作业必须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中选择,并在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前提下,按程序、按要求订购。

    严格按规定选用教辅材料。教辅材料的选用必须遵循教学需要、学校讨论、学生和家长自愿及自主付费的原则,必须从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范围中选用。各学校选用教辅材料必须执行非毕业班1套(每科1本)、初三、高三毕业班不超过2套(每科2本)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学生和家长购买教辅材料,不得宣传、推荐和推销省评议公告范围以外的教辅材料。学生和家长自愿购买省评议公告范围内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必须通过正规发行渠道统一代购,无偿服务。

    严格执行教辅材料公示制度。各中小学必须在校内醒目位置,将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本校选用的教辅材料进行公示,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广泛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学校选用教辅材料公示内容包括所选教辅材料的书目、版本、价格、出版单位、监督电话等信息。

    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及教育局将适时组织对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从非法渠道订购教辅、使用盗版教学用书、超目录范围征订教学用书、从征订中牟取利益等违纪违规行为,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按有关法规严肃查处。

编辑:system 审核:system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