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伪造法院判决与他人结婚 合法妻子揭发被判刑

俗话说,心急吃不得热豆腐,但偏偏有人为了与妻子尽快解决婚姻关系而伪造法院判决书,甚至持有伪造的判决书与他人登记结婚,最终不仅没能吃上热豆腐,还受到法律的制裁。

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伪造法院离婚判决书,并持该伪造的离婚判决书重新领取结婚证的案件。被告人夏某与妻子袁某婚后生育两对双胞胎,在共同生活期间因家庭琐事,双方时常发生争吵。2012年,袁某向宣威法院倘塘法庭提起离婚诉讼,但经法庭调解双方自愿和好。后袁某长期外出打工,夏某在家照顾四个孩子。由于妻子的长期外出,照顾四个孩子的重担落在了夏某的肩上,夏某觉得这样的婚姻没意义,第一次起诉离婚没能离成,于是他想到了一个快捷的办法,把之前倘塘法庭送达给他的应诉通知书上的印章取下,粘贴在自行打印的判决书上,伪造准予其与袁某离婚的民事判决书。

2016年4月,夏某持该伪造的民事判决书与秦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同年,外出打工的妻子夏某因生病回家,向丈夫夏某索要治疗费,夏某告知袁某他们已经离婚了,夏某的事与她无关,并把伪造的离婚判决书复印一份给夏某。夏某觉得蹊跷,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调解和好,什么时候判决离婚了呢?法院的人怎么没有通知她?一连串的疑问在夏某的脑海中挥之不去,夏某决定到倘塘法庭去询问事情的原委。

接待的法官看了夏某的离婚判决书,觉得民事案号有问题,宣威法院的公章也有问题,于是在电脑上查询一番,除了双方在2012年起诉到法庭,后被调解和好的这个案子之外,再也没有受理过双方的离婚案件,更别提宣威法院判决双方准予离婚的判决。法官立刻意识到可能是夏某伪造了法院的判决书,即刻与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后经公安机关调查,夏某为了与妻子袁某快速解决婚姻关系,才伪造了这样一份离婚判决书。

经法院开庭审理,考虑到夏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尚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宣威法院对其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重婚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决宣判后,被告人夏某表示服判。(宣威市人民法院:李玲、夏晓鹂)

编辑:Mr先生 审核: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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