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巾帼建功标兵:朱彩菊

为广泛宣传优秀女性的先进事迹,用榜样的力量引导和激励广大妇女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创佳绩,宣威市妇联授予宣威市各单位42名同志宣威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授予各单位32名同志宣威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授予13个集体为宣威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其中宣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朱彩菊同志被授予宣威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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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彩菊,女,1998年7月毕业于云南财经大学,会计本科学历,现为宣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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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8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先后在宣威市公安局板桥派出所、交警大队工作,2000年1月到交警大队从事财务工作以来,始终立足本职工作,忠于职守,敬业勤业,在会计岗位上一干就是21年,默默无闻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出色地完成了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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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坚持原则,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加强目标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坚持不予审核报销,不偏不倚,公正廉洁,真正做到了“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事”。先后被宣威市公安局嘉奖3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她始终认为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必须精打细算、斤斤计较,她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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