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近期疫情防控提示

广大人民群众:

根据国家、省、曲靖市近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严防疫情输入,现将入(返)宣人员疫情防控管理措施提示如下:

一、在宣人员合理安排出行

倡导广大市民就地过节,减少出行。密切关注目的地疫情情况和风险等级,严格控制前往境外、国内社会面有疫情传播或集聚性疫情、高风险的地区;非必要不前往有疫情发生的地级市、 中风险地区和本省25个边境县(市、区)。确需出行,建议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行,向所在村(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告,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宣前,提前向目的地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在外人员非必要不返宣

原则上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重点涉疫地区人员非必要不返宣,其他地区人员尽量不返宣。确需返乡的,提前通过微信搜 索注册“曲靖防疫出行”小程序(二维码见附件)进行线上申报, 同时通过电话、委托亲人朋友同事等方式,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等进行报备,抵宣后积极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具备交通条件的,建议首选乘坐飞机返乡,减少旅途中感染的风险。 

三、严格遵守防疫规定

曲靖市辖区外入(返)宣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宣后24小时内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及时向所在村(社区)、入住酒店、工作单位报告行程轨迹。涉及风险人员按以下措施管理。 

(一)近14天内有上海市旅居史入(返)宣人员、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宣人员及“红码”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再进行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 2、7 天进行核酸检测)。

(二)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宣、“黄 码”人员、新冠肺炎治愈病例入(返)宣人员,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 1、2、3、4、7 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 2、7 天进行核酸检测)。 

(三)异地隔离期满入(返)宣人员,边境县(市)入(返) 宣人员,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号入(返)宣人员,行程卡不带“*”但有近14天内有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衢州市,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连云港市、常州市等外溢风险较高城市旅居史的入(返)宣人员,入宣后一律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抵宣已经超过7天的,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 间隔时间要超过24小时。 

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开始时间从离开高风险地区或最后一次接触时间起算。上述各类人员无居家隔离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所有集中隔离人员隔离期间费用自理。

四、认真履行个人健康责任 

(一)减少聚集活动。继续落实“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要求,倡导市民不串门,不组织、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做好个人防护。出行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 共交通工具或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出入公共场所认真配合扫码验码。 

(三)关注健康状况。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四)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防控疫情最经济、 最有效的手段,且对预防变异毒株仍然有效。请符合条件的市民群众主动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针接种。 

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拒不履行防控义务、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或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宣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30日


附件
曲靖防疫出行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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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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