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强化落水镇主街区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和优化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将落水镇辖区启用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监控设备抓拍路段
1、落水镇老街路段(南向)
2、落水镇政府门口路段
3、落水镇初级中学门前路段
4、落水镇文化站门前路段
5、落水镇新街路段
6、公共汽车站门前路段
7、落水镇老街路段(北向)
二、监控设备抓拍内容
1、驾驶机动车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2、驾驶机动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接拨电话、吸烟等)
3、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
4、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
凡驾驶机动车行经上述路段有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经监控设备自动抓拍取证后,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给予处罚。
三、监控设备启用时间
2022年7月4日起
宣威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宣威市落水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0日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