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7日—11月8日,宣威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举办了对建城区六街道和7个创建国家卫生乡镇(格宜镇、海岱镇、热水镇、宝山镇、杨柳镇、文兴乡、得禄乡)的重点场所经营单位、全市生活饮用水供应单位及对应属地卫生监督协管站工作人员卫生管理知识规范培训班五期,共1200余人参加。培训旨在督促全市重点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单位落实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乡镇)相关工作,确保宣威市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乡镇)的重要任务。会议由市卫生健康局法规与人口监测股股长吴丽萍主持,市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督查专员周攀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吴丽芳同志为各经营单位进行培训。
培训强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发生了改变,新的标准更加严格,宣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乡镇)进入了新时期,面临着新挑战,希望通过本次培训,各经营场所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全面参与创卫工作,开展自检自查,按照相应标准和要求保证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明亮,完善档案资料,同时进一步落实场所内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培训要求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充分发挥对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经营场所应按照法律法规规范经营,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不动摇,为大众提供更加舒心、放心的消费环境。
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全面详细的对公共场所卫生规范和法律法规知识、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培训,针对本次会议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参会人群印制了四小场所(小旅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沐浴足浴店、小歌舞厅)卫生管理档案、公共场所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登记本、公共场所顾客用品用具清洁消毒登记本、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宣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乡镇)重点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知识培训指导手册等资料,现场发放1200余份,同时现场发放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试卷,组织参会的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知识考核,为考核合格的人员发放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共发放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1194份。
本次培训会议在宣威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举办,建成区六街道和7个创建国家卫生乡镇(格宜镇、海岱镇、热水镇、宝山镇、杨柳镇、文兴乡、得禄乡)四小场所(小旅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沐浴足浴店、小歌舞厅)负责人及对应属地卫生监督协管站工作人员、全市生活饮用水供应单位负责人、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参会。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