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市财政局召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专题会议

为深入学习贯彻《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社会信用建设体系制度化、规范化,2月27日上午,宣威市财政局召开《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专题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对《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社会信用的概念、对守信与失信主体激励和惩戒措施、失信行为的定义及如何认定、政务诚信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析。《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是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个新的里程碑,《条例》充分吸收借鉴全国各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经验做法,分为总则、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社会信用环境建设、法律责任、附则等共8章65条,为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通过本次专题学习,全局干部职工对《条例》的立法背景、内容和主要特点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法治思维、信用意识和诚信意识,充分意识到诚信是公民道德的基石,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会议强调,要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作出具体要求:一是在“学”上下功夫。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宣传《条例》工作的重要意义,真正做到学懂弄通。二是在“做”上严要求。依据各科室职能,围绕《条例》对国家工作人员诚信建设的有关内容开展工作,认真落实有关规定。三是在“宣传”上求实效。聚焦如何学习宣传好《条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及时与市发改局沟通,全面做好《条例》学习宣传工作。

下一步,宣威市财政局将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志愿服务活动,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增强社会信用体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增强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诚信理念,逐步形成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环境,扎实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文图:夏浩邦、浦娅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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