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咬定青山 立根破岩——乐丰执行纪实

针对法庭人员少、诉讼案件任务重、执行力量薄弱的实际情况,宣威法院将6月确定为法庭集中执行月,将六个中心法庭分为南北两个片区集中执行组。6月19日至6月23日,宣威法院倘塘、格宜、乐丰法庭组组成的北片区机动执行小组,按照院领导部署,集中执行乐丰法庭辖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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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村的罗某甫与罗某海因道路通行问题引发口角,双方大打出手,致罗某海受伤。该案经派出所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罗某甫赔偿罗某海误工费、医疗费6200元,但协议达成后,罗某海拒绝履行。后法庭审理,判令罗某海履行协议约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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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联动组在细致分工、明确责任之后,便早早整装,出发来到被执行人家中。被执行人罗某海见到执行小组仍然以道路通行纠纷为条件坚决拒绝履行协议。干警们细致耐心的跟他疏导解释,道路通行纠纷可另案向法庭起诉;可是罗某海却当作听不明白,执行干警只好严肃的跟他表明拒绝履行本案将面临司法拘留的后果。最后,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罗某海当场同意履行生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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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用完午饭,干警们便驱车前往乐丰乡大山深处寻找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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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吴某雇佣谢某等三人建盖房屋,并租用受雇人的模板。约定每天工钱为120元,模板使用费5000元。房屋于2015年8月竣工,但直至2016年8月吴某才结算确定下欠谢某等工钱1000余元、模板使用费5000元,并以房屋存在工程质量为由拒接支付工钱、模板使用费。受雇人无奈只能诉诸法庭,请求判令吴某支付工钱、模板使用费。该纠纷引发的3件追索劳动报酬案件、1件租赁合同案件已于2016年11月底形成生效判决,但无论法官如何解释、劝说,吴某一直以工程质量瑕疵为理由,拒绝履行生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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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在外打工非常不容易,绝不能让他们背井离乡流汗再流泪”,这不仅仅是总理的态度,更是社会道德良心的体现。要让总理不再为农民工讨薪而“发怒”,法律法规必须发挥它应该起的作用。为了稳定当事人的情绪,树立当事人依法维权的信心,避免恶性案件,有效化解矛盾,乐丰法庭经研究将辖区内系列追索劳动报酬案作为联动执行的重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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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的宣威,进村的山路在连日的暴雨冲刷下使得原本就疏松土质再也承受不住巨石的压迫,两块巨石滑下山坡,挡住了执行道路。就在我愁眉不展的时候,执行小组干警们便已经开始合计一起挪开巨石,继续前进,几个人鼓足了劲头,巨石还是没有移动太多,此时,同行的货车司机提出,沿石头裂纹处将石头劈成两块,逐一挪开。此建议果然奏效,很快前进的道路就恢复了畅通。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跋涉,总算顺利找到被执行人。执行干警耐心的劝说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判决,被执行人态度强硬,一意孤行,继续以工程质量瑕疵为筹码拒绝履行案件。面对被执行人强硬的态度,干警们迅速转变思路,寻求村委会成员帮助劝说被执行人。最后,在干警及村委会成员的通力配合下,被执行人表示愿意履行生效裁判义务并主动将案款送交执行法官手中。

回到法庭后,我已经累得说不上话,这样爬山涉水的执行工作不禁让我感叹执行工作的不易,但是看着忙碌了一天的郭庭长还有其他同事仍然加班加点工作,只是为了让申请执行人第一时间领到案款,他们仍然认真的核对案件信息,清点案款,脑子里突然想起了“咬定青山 立根破岩”这句话,执行工作不就是这样困难打击总是会有,但因为有执行干警的坚持不懈,不管是酷暑的东南风,还是严冬的西北风,执行干警们都会迎难而上!(宣威市人民法院:赵冲)

编辑:Mr先生 审核: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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