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关于整治汇井农贸市场(原花鸟市场)周边占道经营行为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改善人居环境,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有关工作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汇井农贸市场(原花鸟市场)周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店外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1年9月22日起

二、整治范围

汇井农贸市场(原花鸟市场)周边区域(东至窑坡街、西至环城西路、南至通祥路、北至建设街),详见附图。

三、整治内容

严禁擅自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占道作业、摆摊设点及流动兜售经营;严禁流动摊贩占道摆摊设点、经营商品和农副产品;严禁道路两侧的经营者超出门窗、外墙摆卖商品或者从事维修、清洗等占道经营活动。严格规范厂家、商家利用节假日促销行为,严禁企业、单位、个人未经审批在该区域路段、门前搭棚举办各类促销、展销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在对非法占道经营行为进行依法整治后,相关经营者可就近选择进入花椒智慧农贸市场、五孔桥农贸市场或其他农贸市场进行经营。凡进入农贸市场经营的,由市场管理单位按划行归市的原则妥善安置,市场管理单位须严格依法予以管理并提供必要服务。

(二)在整治过程中,涉及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支持整治工作,必须在2021年9月22日前自行整改(清理)到位。逾期未整改(清理)或拒不整改者,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依法从严处罚;对恶意阻挠、聚众闹事、暴力抗法等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广大市民、市场经营户、单位或个人有权举报、投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874—6180118(丰华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特此通告

附件:汇井农贸市场(原花鸟市场)周边整治区域图

宣威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9日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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