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文兴乡小松山煤矿现属于我乡关闭矿井,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文兴乡人民政府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决定支付宣威市文兴乡小松山煤矿已经处理但未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工伤赔偿、土地租金、运费(款项来源:国家划拨的第二批补助款)。现将应付款公示如下:
叶庆尧:支付4人巷道掘进工资:15261元(其中叶庆尧7200元,张增1500元,张祥波1500元,张祥立5061元)。
陈有寿:支付8人巷道掘进工资:39249元(其中张远培6564元,马维锦3864元,张远刚4241元,陈有寿6350元,赵思再4370元,陈军邦4001元,陈果5819元,张继魁4040元)。
刘永热:支付4人巷道掘进工资:13514元(其中王必猛3200元,刘永好3000元,潘国营2800元,刘永热4514元)。
陈兴元:支付个人开绞车工资:4327元。
张祥增:支付6人巷道掘进工资:19485元(其中陈道虎2085元,柯天荣1250元,何家雄1862元,赵德苍3512元,张祥伟3071元,张祥增7705元)。
张远加:支付5人巷道掘进工资:10364元(其中张祥发1900元,周照稳950元,张小家950元,张照勇950元,张远加5614元)。
孔德超:支付个人巷道掘进工资:12056元。
陆正元:支付2014年7月至2019年9月任矿长期间的工资:974400元。
马维苍:支付个人工伤赔偿款:1800元。
张远立:支付个人工伤赔偿款:22600元。
张祥波:支付12户人土地租金:93930元(其中刘翠田4590元,刘兴超2340元,刘继泽7650元,陈学湘4500元,赵德勇5580元,张祥勋8100元,陈学龙5850元,张远官3600元,张祥拢4950元,陈兴元13770元,陈德红27000元,张祥波6000元)。
刘德刚:支付个人运费:18000元。
海宇乐:支付个人运费:42600元。
赵思吉:支付个人运费:30000元。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到2021年9月30日。公示期七天,节假日顺延。在公示期内若有举报投诉请致电0874-7812008。
特此公示
宣威市文兴乡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3日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