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战,是我们党和国家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并根据我国实际,而制定的、向贫困宣战的伟大战役,截止2020年底,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全国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我们宣威市就在脱贫行列。但是,在脱贫攻坚过程中,也免不了有需要调和的矛盾。
原告与被告均系宣威市来宾街道某村委会村民,双方系同姓堂兄弟。2016年3月,该村委会启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被告属易地扶贫搬迁户。因房屋建盖需要,原、被告双方签订易地扶贫搬迁建房施工协议一份,在施工过程中,原告也在能力范围内帮助被告。2017年11月,房屋施工完毕后,被告向原告支付了部分建房工程款。到起诉时,被告及其家人已实际搬迁入住。但是,双方却一直因结算和付款问题存在争议,被告也因此迟迟没有支付剩余的工程款。故此,原告向宣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建房工程尾款10万余元。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细心
最后,承办法官的一句话,彻底地解开了双方的心结,他说:“远亲不如近邻,更何况你们本来就是亲戚,贫困时大家互相帮忙,现在脱贫了,大家更应该互相理解支持……”,双方表示赞同,并在承办法官提议下,双方握手和好,听到他们走出法庭时爽朗的笑声,后面接着一句“今晚克我家吃饭克……”相信他们是真的和好了。文字:董锦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