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和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8月16日下午,宣威市人民法院乐丰法庭来到宣威市阿都乡梨树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与被告2010年9月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但是2020年被告得知因被告不属于梨树村委会本地人,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故请求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孙应波法官受理本案后,考虑到当地实际,宅基地转卖的情况在该地比较普遍,为了零距离向群众开展普法教育,也为了便于实地考察,查明事实真相,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孙应波决定到当事人家门口巡回审理此案。
庭审开始前,孙应波组织原被告双方前往所涉房屋进行了现场调查,为后续开展调解工作和庭审工作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庭审过程中,在孙应波法官的组织下,原、被告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及诉讼请求进行了充分讨论。突然,原本晴朗的天空乌云密布,不一会儿就下起了大雨,围观庭审的村民朋友们迅速抬过了一旁的户外雨棚。最终,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下,庭审再次有序开展。
庭审结束后,孙应波再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然而因双方争议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但通过庭前进行实地考察、有序组织庭审活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也为法官依法判决打下坚实基础。
今后,乐丰法庭将结合工作实际,有序开展巡回审判,拓宽法治宣传渠道,提升人民法律意识,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努力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文图:王浩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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