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协议履行20余年再起争端 宣威法官释法说理化

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审结一起确认协议有效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到争议双方所在居委会巡回开庭,并邀请社区领导参与调解,从源头上化解了一起持续将近三十年的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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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郑某全与被告郑某荣为邻居,双方因邻里纠纷于1993年10月在相关部门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对双方相邻界线、折旧建新等进行了约定,后双方均对原有房屋、围墙等进行了翻新,之后原被告双方在二十多年的时间里相安无事,但近几年,双方又为相邻问题陆续产生争执,并多次到宛水社区寻求解决,经宛水社区多次调解无果,郑某全遂以郑某荣的围墙地基侵占其地基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双方1993年签订的协议有效并要求郑某荣撤除部分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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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认真审查了案件材料,并到双方争议现场实地勘查,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决定到社区巡回开庭,社区领导高度重视并安排社区干部参与调解,承办法官结合案件对当事人释法说理,并以著名历史故事“六尺巷”中“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名言,联合人民陪审员、社区调解干部对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地做思想疏导工作,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同意按原协议继续履行、维持现状,案件最终以双方当事人和解结案,化解了双方持续近三十年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文图:余绍丕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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