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13时许,宣威市公安局复兴派出所接何某报警称:她的背包和旅行箱在宣威市新北站售票厅门口丢失,行李箱内有500余元现金及证件等贵重物品,请处理。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据小何陈述,当天中午,她乘坐普立乡至宣威城区的中巴车,到达新北站后,她携带行李下车,随后就到附近超市购物,购完物发现行李不在了。
民警随即调取站区监控进行查看,监控显示,小何购物时未携带任何行李物品。是她忘带行李还是下车就被人偷走?民警及时询问车站工作人员,并辗转联系到了小何所乘客车的司机。据司机反映,客车行李舱内确实有一个粉色的旅行箱和一个绿色的背包,因旅行箱和背包上没有联系电话,他只好拉回去,现已快到宝山收费站。为了不耽误司机,民警请他将旅行箱和背包放在宝山公安检查站。15时许,民警带领小何来到检查站,经核实旅行箱及背包确系她的后,民警将旅行箱及背包交还给了小何。小何对民警热心负责的工作连连道谢。
事后小何仔细回忆,自己下车时确实没有带任何物品,将旅行箱及背包遗忘在客车行李舱,却误以为自己带着一起下车,于是上演了一场记忆“断片儿”的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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