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互换土地引发纷争,宣威法官现场说法

苏某和朱某均系宣威市热水镇某村村民,2021年1月份,为了日常生产生活便利,双方在没有经过现场查看的情况下签署了一份《换地协议》,载明朱某将自己管理使用的甲地块与苏某管理使用的乙地块交换使用,后因双方对交换地块认知不同,朱某拒绝继续履行协议,苏某一纸诉状将朱某诉至宣威市人民法院热水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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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案件后,承办法官阅卷后发现案件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充分了解案情,承办法官决定到换地现场一探究竟。

承办法官经过详细了解得知:朱某、苏某两人在协议中约定交换使用的地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载明的承包人并不是朱某与苏某,且朱某与其兄长还就地块的权属存在争议。换言之,双方当事人实际上均不享有交换使用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这是一个无效的《换地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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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案结事了,承办法官邀请村委会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一起对案件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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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问询而来的围观群众越来越多,承办法官干脆邀请大家一起坐下,把农村常见土地承包经营权、相邻权等相关法律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进行了普及。看着承办法官态度和蔼,村民们也越来越放松,问了很多生产生活中的遇到法律问题,村委会的工作人员也就实际工作中的一些法律问题向法官咨询,承办法官一一作了解答。

村民们纷纷表示,“这个法官说的很清楚”、“这种说我们就清楚了”。承办法院以调解该起纠纷为依托,对老百姓关心的法律疑问进行了详细解说,用当地方言,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案例进行了一次实实在在的普法,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后,苏某也主动申请撤回起诉。文图:浦洪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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