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七旬老人种植罂粟当“灵丹妙药”? 法院:触犯刑法了!!!

国家法律明文禁止种植罂粟,而在生活中,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有的群众在自家院子里、田地里种植罂粟当“调味品”、当“蔬菜”、当“药用”,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

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案件。年近70岁的被告人张某,在其自家菜地里地里种植一片罂粟。派出所民警在“禁种铲毒”工作中查获并铲除,经清点共计1560株,经检验鉴定,从被告人种植的疑似毒品原植物中检出吗啡成分,认定为毒品原植物罂粟植物。听说罂粟熬水喝能够治病,据其称种植罂粟是因为听说罂粟熬水喝能治病,种植了治病之用。

宣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非法种植罂粟,数量较大,侵犯了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告人张某经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其罪行,属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

法官提醒:我国对罂粟有严格的法律规定,除药用、科研和科普教育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无论出于何种目的,一律禁止种植,非法种植罂粟,一棵也违法!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文字:余华芬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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