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热水镇“五个聚焦”推动综合行政执法

被确定为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以来,热水镇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20〕1号)精神,按照《宣威市热水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要求,针对乡镇执法力量不强、权责不清、运行不畅、保障不够等问题,坚持运用系统思维、求解思维,聚焦“人、事、制、合、训”五个方面推动综合执法工作。

一是聚焦“人”,强化人员配备。“事多人少”是乡镇综合执法的通病,中央和省委提出要“强化经济发达镇党委领导作用,统筹镇党委和政府机构设置,经济发达镇党委、政府在限额内自主设立、调整、撤销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宣威市聚焦执法机构实起来,在不突破机构限额的前提下,结合热水镇发展实际,将原应急服务中心调整设置为综合执法队(加挂应急服务中心牌子),以镇人民政府的名义行使农业、林业、文化、交通等执法权限,从全镇取得执法资格干部中选出15名组建执法队伍,设置大队长一名,副队长2名,队长按管理岗位八级配备,同时整合市直部门派驻乡镇站所执法人员,统筹管理,联合执法,让职权做“加法”,机构做“减法”,着力破解“车大马小”“责大权小”的突出问题。同时,坚持“镇队合一”,由热水镇党委副书记带领推动,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执法队伍的统一领导。

二是聚焦“事”,强化清单管理。基层执法涉及事项多、法律多、专业性强,热水镇严格贯彻中央和省委“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县级管理权限”的改革要求,按照“宜放则放”和“按需下放”相结合的原则,由司法局牵头,会同各相关执法部门,采取“部门提、乡镇选、司法审”的方式梳理执法事项,将热水镇急需且能有效承接的103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着力提高热水镇在村镇规划、社会保障和农业农村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权限,对暂时不具备下放条件的管理权限,则通过在热水镇设立办事窗口进行预办理等方式,提高行政效率,缩短办理时限。同时,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下放一批”的原则,建立放权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按程序予以增减调整。

三是聚焦“制”,强化制度流程。机构下沉、权责下放为基层带来权力的同时,也会同时带来模糊执法、过度执法等问题,按照中央和省委“积极拓展经济发达镇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和范围,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的相关要求,热水镇积极对接市委编办、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宣威市热水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编制完成了行政执法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行政强制等执法流程;热水镇制定出台《热水镇综合执法队管理制度》,明确“出勤、会议和学习、信访接待、行为规范规定”等四项制度33条具体规定,持续发挥制度的约束力和流程的运行力,推动从“管得好”到“干得好”转变。

四是聚焦“合”,强化队伍合力。为解决多头交叉执法、执法不及时、执法“缺位”等问题,首先是抓实硬措施,坚持“统一指挥、部门协同、快速反应、整体联动”的协调管理机制,建立综合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按照“一员多岗、一岗双责”的工作原则,在镇党委的领导下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组织公安、司法、国土、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开展执法,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其次是夯实党建软实力,将执法人员的党员组织关系全部转移到镇党委,成立综合执法队党支部,同时,市直各部门派驻在热水镇的机构实行条块结合、以镇为主的考核管理机制,干部任免须事前听取热水镇党委、政府意见,条块关系更加顺畅。

五是聚焦“训”,强化工作能力。有了流程制度,执行人员的专业能力足不足,便是限制执法工作能不能推进的关键,宣威市立足能力素质提升,强化教育培训,由市司法局牵头,就行政法规、执法程序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动员100余名镇干部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不断强化执法力量储备。按照“谁放权谁指导”的原则,相关市直部门明确专人指导执法,确保执法规范合法。结合基层执法队伍效能提升,通过案例分析、经验分享等方式对执法队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执法队伍在岗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全力推动综合执法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下步工作中,热水镇将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决策部署,充分接好权,用好权,提高标准,主动创新,全力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宣威典范,以发展实绩来展示改革试点的成效。文图:符宗航、何頔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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