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 监督检查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报告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等法律法规要求,宣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大对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报告的监督抽查力度,做到“线下线上”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宣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立4个监督抽查工作小组,出动检查人员15人,明确人员责任,抓好传染病疫情报告落实。近期,随机抽查了全市4个二级及以上医院,50个其他医疗机构和1个疾控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通过现场查看医疗机构网络直报系统数据和纸质档案,重点检查了医疗机构建立或更新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情况,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等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未及时更新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工作制度,传染病疫情登记和传染病报告卡填写不规范,未及时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培训,部分工作人员对传染病报告流程不清楚等问题。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共下达监督意见书55份,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要求立即整改,依法规范执业,及时、准确、完整上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报告工作,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管理。

下一步宣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持续抓好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主动担当作为,对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严格查处。二是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报告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文图:李林丽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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