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多部门联动,三天高效快速调解27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速裁中心法官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基本原则,采取到被告住所地巡回审理、就地办案与宣威市海岱镇党委政府、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部门联动的方式,三天高效快速调解27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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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包某某、蒋某某、万某某等27件案件的被告均系宣威市海岱镇人,均分别于2017年与原告宣威市某银行签订申请5万元或1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的《农户小额信用借款合同》,贷款到期后,被告包某某、蒋某某、万某某等27件案件的被告未依约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为此,原告将被告包某某、蒋某某、万某某等27件案件诉至宣威市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包某某、蒋某某、万某某等27件案件的被告偿还借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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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接受案件后,因27件案件的被告均在宣威市海岱镇不同村委会的自然村,最近又逢农忙时节,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确有不便。将司法为民、法律服务延伸到乡村,承办法官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党委政府给予了大力支持,与当地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部门联动就地办案、巡回审理,使 27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还款协议,高效快速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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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宣威法院自觉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大局,深化多元化解,完善诉源治理机制,找准“群众有需求,司法为民”有力量的工作结合点,把拓展法律服务、司法为民延伸到基层一线,引入当地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参与到人民法院诉讼案件调解中,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庭审前,探索了高效便捷成本惠民的调解模式,创新打造了一个矛盾多元化解“新阵地”。文图:王飞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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