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法官引导我们换位思考,终于圆满解决了这桩事。”近日,备受关注的宣威某局申请执行排除妨害纠纷案顺利执结,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2020年初,宣威市某局以刘某占用其名下位于龙潭镇的土地为由,起诉至宣威市人民法院,要求刘某拆除占用土地上的房屋等物品。后经宣威市人民法院判决刘某排除妨害,将该土地交由宣威市某局管理使用。由于刘某没有履行判决,宣威市某局到法院申请执行。
承办人接手案件后,先后几次到现场调查了解,经调查证实:刘某父亲刘某甲原系宣威市某局员工,20年前,刘某甲因工作原因,在该局名下土地上建盖了临时房屋并居住下来,后刘某甲退休后,其子刘某在该地上建盖了三间砖混房屋并定居下来。
刘某夫妻二人都是烟农,家庭经济状况不好,目前三个孩子都在读书,生活开支较大。经承办人做工作,刘某表示愿意履行,但是目前搬走面临没有住处和当前较大的经济压力。
承办人认真对案情进行了研判,结合刘某的实际情况,认为就刘某当前的困难有必要征询申请人的意见。就这样,经承办人多次多角度对双方释法说理,刘某同意自愿搬除该地房屋及建筑物,将该地交由宣威市某局管理使用;宣威市某局自愿补偿刘某60000元作为刘某安家之用。本案圆满执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均表示满意。
【执行有话说】执行过程中,面对被执行人种种原因不愿意履行的情况,案件承办人需要多问几个为什么,多角度、换角色思考问题,因案施策。作为申请人,也许会痛恨那些躲避执行的“老赖”,那当成为被执行人时,更应当理解申请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迫切心情。文: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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