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威市公安局复兴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被人殴打,请求处理。
接到报警后,复兴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只见一男子在叫嚣、辱骂另一位男子,并时不时动手打人,用脚踢车,民警立即制止其行为。经现场了解,骂人者耿某与朋友一同打滴滴车前往新北站,期间耿某因醉酒在滴滴车上呕吐,到站后滴滴车驾驶员要求其支付洗车费用,随后双方因洗车费用问题发生了争吵,从而导致耿某殴打驾驶员,并对其车辆进行了破坏。
酒醒后,耿某如实陈述了其违法行为,且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不已,并表示承担车辆维修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宣威市公安局依法对耿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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