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涉案20余万元!宣威公安连续查获非法运输卷烟360余条

香烟属于国家烟草专卖商品
禁止私人随意运输、经营
但总有些人
为了牟取暴利
仍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
近日
宣威市公安局警务站
在查缉工作中连续查获三起非法运输卷烟案
涉案金额20余万元

6月13日10时许,宣威市公安局警务站民警在杭瑞高速黎山查缉点开展查缉工作时,对由曲靖驶往宣威方向一辆牌照为川Exxxx的黑色网约车进行检查,在车内查获卷烟47条。经查,该车驾驶员詹某某无法提供运输卷烟的相关手续,涉嫌非法运输卷烟。

6月13日15时许,警务站民警对一辆由昆明驶往威宁方向的大客车进行检查。在车内查获卷烟49条。经查,该车驾驶员周某某无法提供运输卷烟的相关手续,涉嫌非法运输卷烟。

6月15日15时许,警务站民警对一辆由寻甸驶往宣威方向车牌照为云Axxxxx的白色MPV进行检查。在车内查获卷烟269条。经查,该车驾驶员王某某无法提供运输卷烟的相关手续,涉嫌非法运输卷烟。

现该三起案件已移交宣威市烟草专卖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警方提醒:

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
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
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属于无证运输卷烟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以罚款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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