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共宣威市委党校搬迁建设需要,依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宣威市201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农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12〕648号)和《宣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宣威市委党校整体搬迁建设立项的批复》(宣发改〔2016〕184号),决定对项目规划红线内的所有坟墓进行搬迁。现将有关坟墓搬迁事项公告如下:
一、搬迁范围
马家山山脚以东、西一环以西、建设街西段以南(花香里小区对面)、光华街西段以北(市公安局拘留所对面)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全部坟墓。
二、搬迁时间
上述范围内须搬迁坟墓,由坟墓主或亲属于2017年7月31日前分别到宣威市丰华街道西河社区、宛水街道学苑社区进行登记和办理有关搬迁补偿手续,并于2017年9月30日前自行搬迁完毕。
三、补偿依据
依据《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威市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的指导意见》(宣政发〔2014〕240号)规定进行补偿。
四、有关要求
逾期未搬迁的,将作为无主坟处理(无主坟处理后不再支付坟墓搬迁费用)。对妨碍坟墓搬迁工作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联系电话:13988937886(西河社区 何成员)
13887147839(学苑社区 王明富)
特此公告
宣威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2日
编辑:Mr先生 审核: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