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你们好:
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除了职能部门履职履责外,还需要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支持和参与,需要广大交通参与者心怀“爱宣威爱我家”的意识,遵照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约束好自身交通行为习惯,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为此,宣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向全市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车辆请停放在车位内或指定区域,违者将受到处罚。
二、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请各行其道,避免相互影响诱发交通事故或降低通行效率。
三、行人请勿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跨车道隔离栏。
四、骑行共享单车时请勿载人、逆行、走机动车道,使用结束后请将共享车辆按照手机上的“电子围栏”规范停放。
五、骑行电动车、摩托车时请佩戴安全头盔,走非机动车道。
六、请合理使用汽车喇叭和灯光,不乱鸣笛和乱用车灯。
七、三轮车、老年代步车(包括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老年代步车)严禁驶入城市文明交通严管示范街(振兴街、建设街)。
八、驾车遇到车流大时,请依次有序通过,切勿强行加塞、强超抢会。
九、爱护各类交通设施设备,切勿故意损害和破坏。
十、坚决抵制酒驾、超速、超员、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远离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珍爱生命。
宣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1月6日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