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被告信用缺失“鸠占鹊巢” 法院强制腾房 “法不容情”

原标题:被告信用缺失“鸠占鹊巢” 法院强制腾房 “法不容情”——宣威法院联动执行纪实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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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依法启动强制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徐某伞的房屋进行强制腾退,在人大代表、当地司法、派出所及村民的监督见证下,经过一个下午的努力,将被占一楼房屋腾空后交付申请人。


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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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宣威市杨柳乡留田村委会徐家院子发生地质灾害,经宣威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决定对农户实施异地搬迁。当时身为村民小组长的徐某伞以本人和徐某前的户头认建住房两套。而后,因身有残疾的徐某前无房居住,经杨柳乡政府主持协商,双方达成协议:徐某伞将以徐某前户头承建的房屋于2013年2月3日前交由徐某前管理使用,由徐某前给付徐某伞已垫付的建房款及利息4万元。协议达成后,徐某前当场即将4万元支付给了徐某伞,徐某伞将房屋交给了徐某前管理。但同年徐某伞又出尔反尔,更换房屋门锁,并将房屋占有使用。徐某前多次沟通无果,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徐某伞返还房屋。法院受理案件后,在诉讼期间,徐某伞不顾法庭的劝阻,强行在房屋上加盖二层建筑。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徐某伞将争议房屋归还徐某前,并拆除违规加盖的二层建筑。

判决生效后,被告迟迟不愿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原告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双方以后将相邻而居,强制执行可能会激化双方的矛盾,日后不利于邻里相处。为此,执行法官多次上门给双方进行释法说理,努力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力求化解矛盾。奈何双方积怨已深,无法达成和解,案件陷入了僵局。今年6月,法庭向被执行人下了最后通牒:限期不搬将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仍然不为所动。


前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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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被告的不配合,宣威法院意识到只有敢于“亮剑”,才能顺利执结该案,维护法律权威。于是依托“法庭联动执行”,倘塘法庭将该起纠纷列为要案重点攻坚,制定了周密的执行计划,倘塘、乐丰、格宜、羊场四个中心法庭全体干警出动,当地政府、派出所、司法所也极力提供支持,派出工作人员、公安干警及人大代表到现场协助配合,维持秩序,监督执行。

天公不作美,执行前夕下了一整夜的雨,使得原本就坑坑洼洼的山路更加难行。15日一早,执行法官按照计划前往执行地点,一路翻山越岭,山路湿滑不堪,车辆时而打滑,时而偏转,险象环生,一个多小时的艰难行驶,终于到达了执行地。


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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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执行现场后,按照计划由调解组再次劝说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但被执行人依然无视法院判决。在沟通无果之后,执行总指挥李启欢主任当即决定启动强制腾房程序。当法官发出开始执行的命令之后,“老赖”的面孔表露无遗,其妻潘某大哭大闹,耍起了“十八般武艺”,阻碍执法人员。在一旁早有准备的女法官将其强制带离现场。经确认房间基本情况后,执行干警对执行现场拉起警戒线,对屋内物品进行清点登记,由搬家工人配合搬离至其隔壁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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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东西被搬走,徐某的情绪十分激动,执行法官再次好言相劝,徐某和妻子潘某情绪慢慢平复,并主动承认了错误,配合法院的执行,鉴于此,法官讨论后宣布提前解除对其十五日的司法拘留。

一下午的忙碌后,房屋腾空,并交付了申请执行人。至此,此次强制搬迁圆满完成,过程秩序井然,无冲突和矛盾激化,不仅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法律尊严,也有效的打击了老赖的侥幸心理。(宣威市人民法院:范会)

编辑:Mr先生 审核: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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