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市丰华街道学习党员干部使用微信行为规范

近日,宣威市丰华街道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其7个社区领导班子成员共80余人在街道会议室学习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提高上网素质及安全意识,为党员干部上了一堂微信群监管普法课,明确了使用微信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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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已经成为人们日常工作交流的常用通讯工具平台,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在微信群中转发广告(64.7%)、转发虚假诈骗链接(48.8%)和传播谣言(47.8%)是受访者常遇到的令人厌烦情况,发淫秽文字图片等信息(36.0%)、不征求本人意见直接拉进群(33.1%)、传销(28.3%)以及言语轻浮或脏话连篇(24.6%)等都令人忍无可忍,相互交流沟通情感的挺好的一个群,却让人不得不退群。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有“正能量”的发语发声,使用微信必须要遵守“十条戒律”:不散布传播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和违背中央、省委决定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不泄露党和国家以及单位的秘密;不制造和传播各类谣言;不转发有违社会公德、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低俗文字和图片、视频等内容,要求党员干部坚定信念,以大公无私的人格立言立身,自觉抵制封建糟粕腐朽文化、无政府主义、个人自由主义等“负能量”、“歪能量”;敢于担当,对“朋友圈”里的“负能量”及时予以制止、澄清、劝说、教育。(宣威市丰华街道:耿家宏)

编辑:Mr先生 审核: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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