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安全和谐、文明通畅的道路交通环境,规范道路交通管理,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违法停车的重点区域及路段
振兴街(新北站—板桥收费站)。
建设街(火车站—环西路口)。
电厂路(职中路口—环东路口)。
二环路(花椒红绿灯口—十里铺红绿灯路口)。
国道326线(环东路口—青务线交叉口)。
西宁路、西河路、齐井路、向阳街、榕峰路、龙堡路
文化路、双龙路、城双路、东安路、上堡街、下堡街
新民街、窑坡街、通祥路、振宁街、南门街、北门街
光华街、西平路、环东路、环西路。
乡镇(街道)禁停区域及路段。
二、在上述区域及路段违法停车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处罚。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宣威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0日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