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五举措”强化惠农资金兑付

一是宣威市高度重视,召开落实种粮农民补贴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并根据上级的政策规定,制定该市的粮食补贴方案,同时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副市长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农业局、审计局、监察局、农发行、信用联社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种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粮食补贴工作。各乡(镇、街道)也相应地成立了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种粮补贴工作的领导,确保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农民手中。

二是市财政局、农业局、审计局、信用联社等部门加强协作,搞好协调,促进工作整体推进。在具体工作中,一方面互帮互促,统一协调,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另一方面发挥各自职能,加强督促、督查,确保公平、公正。农业部门认真做好补贴面积、品种的核定,补贴资金的测算,补贴资金兑付总结等相关业务,财政、金融部门设立专户和专账,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调拨到位;审计部门对补贴资金兑付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监察部门对补贴资金兑现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农户,使粮农得实惠,粮食生产见实效。

三是各乡(镇、街道)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到农户宣传讲解政策,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自古以来,都是政府向群众收取资金,但现在是政府向种粮农户发钱,这是中国综合国力提高的象征,是政府关心农民的体现,让广大粮农吃上“定心丸”。同时让农户了解粮食补贴政策的基本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不留政策死角。

四是坚持谁种粮补贴谁和一折通发放的原则。补贴资金按核定的种植面积直接发放到种植户(包括农场)。对土地承包人租赁土地给他人种植或由他人代种的,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租赁人或代种人。一折通面积来源于逐户统计,经公示,群众共同认定后,成为一折通(存折)底数,市级核定的补贴面积、金额核定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再预核到村(居)委会,村(居)委会根据生产规划和措施落实情况,客观、公正地按补贴标准将面积和补贴资金分解到种地农户,形成相应的补贴花名册,上报乡(镇、街道)审查后,录入“种粮农民补贴管理系统”上报市财政局。各地都按政策落实,实现了足额、及时、阳光的目标,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了科技推广。同时,一折通兑付使职能部门和乡村干部都沾不到钱,防止了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的发生。

五是坚持兑现补贴的村级公示制度,政策内容、资金兑付,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事项进行张榜公示,让每个农户都能从方便、公开的渠道得到正确的信息,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设立公开监督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不烦、不拖、不推诿,及时解决。市种粮补贴办公室强化业务指导,开展巡回督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确保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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