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当前,全市上下正努力稳增长、扩投资,尽快扭转经济下滑不利局面,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稳增长的重要内容之一,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涉及乡(镇、街道)、实施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过问,协调解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位业务人员强化业务学习,掌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基本程序、工作流程、业务内容、政策措施、建设进度等,做到一目了然,心中有数。
二是进一步落实责任,协同推进。各乡(镇、街道)、各项目实施单位把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相关部门,落实到具体个人上。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都要建立相应的项目档案,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做到任务有人担、责任有人扛、业务有人办。
三要进一步严格督查,跟踪问责。市监察局会同住建、发改、国土等单位,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规划、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从各自职责出发,督查项目用地落实、资金使用、审计监督等方面情况,齐心协力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同时,启动问责程序,对于未能按时保量完成任务,被上级直接通报的,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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