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法院:四项措施狠抓均衡结案

今年以来,宣威市人民法院强化审判管理,采取多项措施,健全均衡结案机制,制定了《均衡结案工作管理规定》,重点解决结案中存在的“前松后紧”问题,实现了收结案动态平衡、未结案相对稳定的良性循环态势。今年1至3月,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24件,已审结873件,结案率47.86%,同比上升9.67%。全院调撤率高达82.19%,单月结案率也保持均衡发展的良好趋势。

    一是科学分配审判资源,定结案率指标。将部分民商事案件向审判压力相对较小的行政庭、诉裁调解中心分流,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民商事案件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的提高,针对不同的案件和各审判执行部门,按照季度定结案率指标,充分调动各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及时送达法律文书、科学排庭,加强繁简分流,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缩减案件审理周期,提高办案效率。

    二是定结案时限,强化调解。针对旧存案件,要求每年第一季度除审理新收案件外,应重点审结跨年度案件,至季度末上年旧存案件的结案率不低于85%;第二季度末上年旧存案件除有特殊原因的个别案件外应全部结案。对各部门下达调撤率指标,加强诉前调解与非诉调解的接轨机制,减少案件进入审理程序,提高审理效率。开展立案前调解,从源头上减少收案数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跟踪督办,严格责任追究。审管办对案件审理情况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对即将超审限的案件,由审管办下发预警书,督促案件承办人及时结案。当季未完成结案指标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部门负责人要向分管领导书面汇报原因及下一步工作安排;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结案指标的,分管领导要向院均衡结案工作领导小组陈述原因;连续三个季度未完成指标的,该业务部门须进行整顿,整顿工作由院均衡结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分管领导应到场并做出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在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上作检查。

    四是定期通报,动态管理进度。审管办案季度通报审判绩效,分析各项考核指标落实情况,对全院案件审判进度、案件种类和数量、绩效异常波动进行监测,建立一套“管理在平时、考评在平时、奖惩在平时”的良性考核运行机制。

编辑:Mr先生 审核: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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