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市“十三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为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宣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宣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应急体系建设现状

“十二五”期间,宣威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曲靖市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全市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环境。同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应急预案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少数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不尽完善,离应急预案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重点突出”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应急预案演练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应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健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乡(镇、街道)之间以及预防与处置之间衔接不够紧密,多方联动、协同处置机制有待建立健全。三是监测预警和信息指挥系统建设滞后。一些领域监测手段相对落后,综合预警能力亟需加强;应急平台建设滞后,难以实现信息共享。四是专业应急队伍力量薄弱。专业应急队伍和装备数量不足,布局不尽合理;培训演练基础条件欠缺,应急演练开展不够,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与实战需要存在较大差距;快速动员和协同能力亟待增强;志愿者等社会辅助应急力量组织薄弱。五是宣传教育不够。社会公众危机意识不强,自救、互救能力不高;广大企事业单位、公益性民间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机制尚不健全。

二、应急体系建设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宣威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既是黄金发展期,也是矛盾凸显期,各种传统的和非传统的、自然的和社会的安全风险将交织并存,应急管理工作面临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

从自然灾害方面看:受全球气候变暖等因素影响,强降雨、干旱、冰雹、霜冻、大风、雪灾等极端天气呈高发态势,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和森林防火形势更加严峻;有害生物对局部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加重,防灾减灾任务更为艰巨。

从事故灾难方面看:宣威市煤矿多、农房多、通车里程长,安全投入不够,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工矿企业、重点工程建设等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隐患仍然较多;道路交通流的快速扩张,增加了交通安全隐患。

从公共卫生事件方面看:宣威市人口基数大、密度高,各种传统、新发传染病和动物疫病易发生并传播;引起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风险依然存在。

从社会安全事件方面看: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摩擦和冲突错综复杂,暴力刑事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土地征地拆迁安置、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较为突出,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增加,越级访、群体访、重复访问题突出。

三、规划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及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曲靖市和宣威市委、政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化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宣威市经济发展定位,坚持以人为本、以案为纲、以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全面布局与重点建设统筹,近期任务与长远目标兼顾,努力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预防、处置、救援、善后等环节紧密衔接的高效、务实的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宣威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二)工作目标

1. 总体目标

到2020年,初步构建形成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应急管理综合能力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文化素养和应急避险能力显著提高,突发事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全面降低。

2. 分类目标

自然灾害类: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显著提高,灾民24小时以内得到基本救助;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覆盖率达到90%以上,突发气象灾害预警准确率达到90%左右,预警平均时效达到30分钟;全市基本具备抗御6级以上地震的能力;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覆盖率达到10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6‰以内。

事故灾难类:一般以上事故发生数逐年下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数控制在各年度控制指标之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市100%重点污染源纳入在线监控范围。

公共卫生事件类:市本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对突发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网络直报率达到100%,乡镇卫生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提高到 90%以上,报告的完整率和及时率达到90%以上。食品安全信息监测覆盖面达到100%,农村药品监督覆盖率达到90%以上,群体性食物中毒人数控制在万分之一人内。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和报告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应急预备队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12小时内到位率提高到100%。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涵盖各类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制度完善率达到80%。

社会安全事件类:信息研判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社会安全事件综合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突发群体性事件、社会治安事件和恐怖袭击事件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重要金融业务系统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提高;粮食、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事件能够有效应对。

(三)建设原则

一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市政府制定全市总体规划,对全市应急体系建设作出部署,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总体把握应急资源的合理布局,加强监测预警、应急处理、恢复重建、应急保障等方面的能力建设。

二是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挖掘潜力,提高效率,实现全市应急信息、队伍、装备、物资等方面的有机整合,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避免条块分割、各自为政、重复建设。重点加强应急体系薄弱环节建设,优先解决制约应急响应时效的突出问题,提高第一时间快速响应的能力。

三是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按事权合理划分市、乡(镇、街道)两级政府建设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现实需要和实际能力确定建设项目,分级分步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项目建设。

四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入市场机制,调动各方面参与应急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政府管理与社会参与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应急管理的社会化程度。

四、主要建设任务

(一)强化综合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准备能力

1. 强化应急法制建设。坚持依法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深化《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学习、培训和贯彻落实,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和措施。推进专项应急法规体系建设,适时启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修订工作,积极推动相关制度固化为法规规章。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行政监督。建立健全重要时期应急服务保障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制度化、程序化。

2.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推进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市本级专项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企业应急预案的修订,做好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评估、备案等管理工作,理顺应急预案之间的关系,建立并逐步充实市级应急预案库,完善应急预案执行程序,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 强化应急预案演练。统筹规划、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突出查找和解决问题,强化跨部门、跨系统、跨区域的综合应急演练和现场指挥工作流程演练,重点推进桌面演练和检验性演练,提高应急工作人员和队伍的实战能力和协调配合能力。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应急预案综合演练。规范和完善应急演练规划、组织、评估等环节的管理,加强应急演练的标准化组织与实施。

4. 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重点加强相关专业装备配备,提升综合救援能力。整合现有应急救援力量,科学规划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规模和布局,提高应急救援的覆盖面。以公安消防特勤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强公安、武警、预备役民兵等应急骨干力量建设,进一步提高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和水平。建立顺畅的队伍调用机制。

5. 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加强应急物资管理,统筹规划布局各级各类应急物资储备,整合实物储备资源,合理确定物资储备的种类、方式和数量,加强实物储备、市场储备、生产和技术储备。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更新、轮换的财政补偿机制和市内区域间应急物资余缺调剂、保障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覆盖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和储备体系,实现综合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健全救灾物资社会捐赠和监管机制,提高社会应急救灾物资紧急动员能力。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加强突发事件药品、疫苗等应急储备,建立快速调用程序。

6. 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按照“规划一批、认定一批、改造一批、建设一批”的思路,继续推进各级各类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重点拓展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人防工程、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的应急避难功能,设置必要的基本生活设施,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开展已建应急避难场所空间分布、容纳能力、疏散路线和时限等方面的评估,建立健全各类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标准和管理制度,加强对场地内基础设施、疏散设备、灾民安置等方面的规范管理。制定疏散安置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疏散能力。

7. 加强应急通信保障。依托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广电网络等通信系统,建立完善应急管理指挥通信网络;为现场应急队伍配备适用的通信装备,保障突发事件现场与各级指挥机构之间通信畅通;逐步构建形成公众与专用、保密与非保密相结合的应急通信保障网络体系。

(二)推进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升综合防范能力

1. 健全完善监测体系。加强气象、地震、防汛、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调整优化监测站点布局,完善监测网络。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管,拓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功能,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和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能力。完善动植物疫情防控体系,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区域性暴发流行,有效防止市外动物疫病传入。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建立和完善风险隐患数据库,加强关键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监测监控。强化各基层组织、单位和信息员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突发事件社会监测能力。

2. 加强预警系统建设。建立健全预警指标体系和管理制度,完善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规范预警级别的动态调整及解除程序。进一步加强市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多形式、多备份的预警信息发布手段,拓宽预警发布渠道,着力解决预警发布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规范和细化各类预警响应措施与协调联动机制,增强预警响应能力。

3. 加强信息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实现乡(镇、街道)、社区(村)全覆盖。强化突发事件信息网络化管理,完善条块之间的信息通报机制,健全基层应急信息报送网络,推进基层应急信息报告员、社会公众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建设。

(三)加强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提升快速反应能力

1. 健全应急决策支持机制。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决策和快速评估系统,及时研判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损失程度、人员伤亡等信息。建立完备的专家队伍体系,根据需要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员,协助制定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方案,指导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2. 完善现场指挥和联动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现场指挥机构的设置和分工,规范现场指挥权交接方式和程序,优化应急决策和处置机制。明确应急机构综合管理与专业处置的职能定位,强化条块之间的协调配合。有效整合应急力量和应急资源,建立各单位横向沟通机制。完善与驻宣部队、兄弟县(区)等相关单位的信息沟通和应急协作机制,形成多层次的应急联动体系。

3. 加强应急通行和交通保障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现场区域划分、应急通行、交通信息发布等各类机制。建立完善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补偿机制,以及应急队伍、物资运输紧急通行应急通道制度和运行机制。

4. 加强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机制建设。完善应急新闻宣传管理相关规定,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加强新闻发言人培训,提升应急宣传能力。拓宽与媒体、公众等对象的沟通渠道,加强网络监控与管理,及时、准确发布突发事件信息,把握舆论主动权,保障公众知情权,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建立应急善后保障体系,提升恢复重建能力

1. 加强恢复重建机制建设。健全救灾应急体制,完善突发事件救助应急协调指挥机制。建立突发事件损失评估标准体系,规范灾损评估程序、内容和方法。制定安置、救助、补偿、抚恤、保险等工作程序,建立政府采购应急相关产品制度。完善公共设施恢复重建机制,重点加强水、电、路和通信等生命线工程的快速恢复能力建设。健全社会恢复重建机制,提高保障民众基本生产生活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能力。

2. 加强调查评估能力建设。规范突发事件调查评估的组织及其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指标体系,逐步建立突发事件应对档案管理制度。推进专家参与的重大突发事件第三方调查评估机制建设。

3. 完善灾后补偿救助机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征用补偿机制,细化补偿的具体标准,规范损失认定、损失补偿、经费保障程序。完善灾后恢复重建援助机制,建立健全市、乡、村三级社会捐助体系;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捐赠活动。建立健全灾害保险制度,扩大恢复重建资金来源。

(五)完善基层应急体系,提升基层应急能力

1. 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设立或确定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明确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抓好社区(村)等基层组织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推进各类单位建立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责任制。

2. 建立基层应急队伍体系。各乡(镇、街道)要整合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物业保安、公益性岗位人员、志愿者等具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建立综合性基层应急队伍,督促本区域内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的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居委会、村委会建立应急志愿者队伍,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结合、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

3. 加强基层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强化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范应急操作程序,实现应急预案全面覆盖。加强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工作长效机制。结合实际,定期组织开展参与度高、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简单实用的应急演练。全市各中小学校每年定期举办地震、火灾、防踩踏等应急疏散演练。

(六)健全应急宣教培训体系,提升社会参与能力

1. 健全应急宣教体系。普及应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完善面向社区和公众的应急科普宣教渠道,提高公众避险逃生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依托市属媒体,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类媒体,开展公共安全与应急知识科普宣教。拓展应急宣教手段,推动公共安全与应急知识宣传片、公益广告、文艺作品的创作和制播,推动应急管理科普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五进”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防灾减灾的良好氛围。

2. 健全应急培训体系。整合现有教育和培训资源,加大应急管理系统化、专业化培训力度,构建规范的应急管理培训体系。以市委党校及相关专业培训机构成立的应急管理培训基地为依托,建立对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应急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的培训、轮训机制,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应急专业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抓好应急队伍和各类志愿者队伍应急救援技术培训。加强学校师生、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自救互救能力培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应急管理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增强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责任体系,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市政府应急办要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机制,明确规划实施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确保规划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建章立制,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根据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并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加大应急执法和行政监督力度,做到依法、科学、规范、有序、高效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三)加大投入,保障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在编制本级预算时,要充分考虑应急体系建设的资金需求,把应急管理经费及应急体系建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建立应急管理经费和应急体系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四)加强配合,形成规划实施合力。市政府应急办要加大规划实施的综合协调、统筹安排力度,做好各级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之间以及与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充分利用好存量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保障规划主要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全面顺利完成。(宣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编辑:Mr小微 审核: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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