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市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

中共宣威市委 宣威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宣威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宣威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已经市委第六届4次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 共 宣 威 市 委

 宣 威 市 人 民 政 府

                           2016 年9月3日

宣威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

行动计划(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全省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会议精神,根据《云南省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要求,结合宣威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建设“宜居宣威、美丽家园”为主题,以城乡规划为引领,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并重、属地管理,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硬的措施,在城市全面实施治乱、治脏、治污、治堵,改造旧住宅区、改造旧厂区、改造城中村,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增加绿化面积的“四治三改一拆一增”行动,在农村开展改路、改房、改水、改电、改圈、改厕、改灶和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的“七改三清”行动,着力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承载功能、居住条件、特色风貌,努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幸福家园,让人民生活更健康、更美好。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城市“四治”行动

1.治乱——治理市容环境乱象按照“健全机制、集中整治,条块结合、辖区(社区居委会)负责,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全面“治乱”,依法治理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吐乱扔、乱排乱倒、乱搭乱建、灯箱广告乱等城市乱象,规范城市市容秩序,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016年制定整治方案,全面启动市容环境乱象整治工作;2018年完善机制,市容环境明显好转;2020年相关问题彻底整改,保持良好市容环境秩序。

牵头单位:城市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综治办、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治脏——治理重点区域脏迹。全面开展车站、广场公园、公共厕所、饮食摊点、集贸市场、街巷院落、河道沟渠、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环境整治,着力对地面脏、墙体脏、市政设施脏、绿篱树坑脏、生活垃圾运输车体脏等现象进行治理,消除卫生死角、边缘盲区的脏迹,创造干净卫生整洁的城市环境。实现“七无六净”,即:无乱堆乱放、无果皮纸屑、无乱倒垃圾、无污泥积水、无乱堆乱囤、无道路污染、无人畜粪便;路面净、管沟净、墙面净、绿带净、树池净、环卫设施净。2016年全面启动城市治脏工作,2017年建立长效监管机制,2018年实现巩固提高

牵头单位:城市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住建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文明办、卫计局、商务局、文体广旅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3.治污——治理城市环境污染。以控制机动车污染和扬尘污染为重点,加强城市大气污染治理;以黑臭水体整治,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铁路、汽车客运站点污水治理为重点,加强城市水污染治理;以严格用地准入和减少生活垃圾污染为重点,加强城市土壤污染治理;以严控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商业及社会活动噪声为重点,加强城市噪声污染治理。2016年制定完善实施方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环卫保洁市场化运行试点示范;2017年推行城市道路人工保洁与机械化清扫相结合等低尘作业方式,城镇污水处理率达87%20162018年,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铁路站点污水处理率分别达30%70%100%2020年实现变扫为吸目标达50%,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90%,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5%,城市黑臭水体彻底消除,噪声污染排放全面达标

牵头单位:环保局

配合单位:公安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文体广旅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4.治堵——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着力整治城市交通拥堵,加强动静态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加强车辆分流和交通疏导,综合治理交通违法行为,规范对电动摩托车、老年人代步车等无证照非机动车辆的管理。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打通“丁字路、断头路”等城市交通梗阻。2016年完成西一环道路建设,完成建设街西段、通祥路西段与西一环的道路连接线工程及城双路建设;2017年完成双龙路(向阳街—龙堡路)、榕昌路(向阳街—龙堡路)建设;2018年完成东山路(向阳街—龙堡路)项目建设,20192020年不断减少城区丁字路口,打通城市断头路,不断完善城市路网结构,形成城市路网微循环。加强停车场设施规划建设,科学制定车位配建标准,盘活单位、小区、道路、公共区域等可利用的存量停车资源。 

牵头单位:公安局、住建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综合执法局、运政管理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二)加快实施城市“三改”工程

 1.改造旧住宅区。结合城镇棚户区改造、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大城市供排水、燃气、电力、通信、网络、市政道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设施建设。采取提升绿化景观、改造建筑立面、推进节能改造、实施规范管理等方式,对符合拆迁条件的旧住宅区进行改造。2016年完成宣威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四期统贷项目)准备工作,2017年启动西河片区棚户区改造,2018年启动东门海子片区棚户区改造,2019年启动西片区棚户区改造,2020年全部完成宣威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宣威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棚改涉及的街道办事处

2.改造旧厂区。结合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对需要改变用途的旧厂区,以及土地利用效率低、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工业厂房,采取集中拆除、腾笼盘活、关停收回等方式进行整治。到2020年,完成宣威市进发工贸有限公司、宣威市龙头水泥厂、宣威市中博塑料有限公司(戚井路厂区和东山脚原编织袋厂区)、曲靖晋源实业有限公司宣威分公司钛合金厂、云南宣威来宾光明煤电有限公司水泥厂和电厂、滇东磷化工公司整治。

牵头单位:工信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住建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环保局

责任单位:涉及的街道办事处。

3.改造城中村。在保护好古建筑、历史街区和特色风格建筑的基础上,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对符合拆除条件的城中村进行改造,对不符合拆除条件的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进行改善提升,建设环境优美、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的城市居住区。2016年全面启动,2018年完成改造任务的80%2020年全部完成。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文体广旅局、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三)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建筑

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要求,采取分时、分区、分类、分期的方式,重点整治未经规划建设许可,未批先建、批后加建的违法建筑和沿街私搭乱建,以及违规侵占道路、河道、绿地、广场“占天占地”、“长高长胖”的违规建筑等乱象。2016年完成城市规划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和铁路沿线等区域内违法违规建筑调查摸底工作,绘制城乡违法违规建筑地图及表格,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开展宣传教育引导,严控城乡违法违规建筑增量。2016年计划拆除城市规划区内违法违规建筑1.2万平方米,临时性建筑0.8万平方米,并着力实现城市规划区内建房规划许可率达100%20172019年,逐步处理城乡违法违规建筑存量,2017年计划拆除城市规划区内违法违规建筑5万平方米,临时性建筑1.2万平方米,2018年计划拆除城市规划区内违法违规建筑5万平方米,临时性建筑1.4万平方米,2019年计划拆除城市规划区内违法违规建筑3万平方米,临时性建筑1万平方米。2020年计划拆除城市规划区内违法违规建筑1.4万平方米,临时性建筑0.8万平方米,依法拆除全部存量违法违规建筑,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杜绝增量。

牵头单位:城市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体广旅局、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四)提升城市绿化品质

因地制宜利用城市空间开展增绿、建绿工程,加强面山绿化,推广立体绿化,广泛种植适应本地气候条件的植物,提升绿化品质和景观水平。保护好城市的山水林田湖等生态细胞,大幅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提高建成区绿地率、绿视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016年完成全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或修订, 2017年启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2018年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创建,2019年完成国家园林城市创建,2020年实现巩固提高。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林业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五)有序推进农村“七改”行动

1.改路——改造农村道路。以建制村通硬化路为重点,逐步向集中居住点、农业园区、农业旅游点延伸。尽量结合现有乡村道路,就地就近取材进行村内道路硬化,合理确定道路宽度,实现村内道路等级提升。2017年实现100%建制村通村硬化路;20162020年计划实施行政村公路改造项目22个,总投资1.22亿元;完成50户以上自然村公路改造项目879个,计划总投资14.4亿元。

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农办、发改局、住建局、财政局、文体广旅局、农业局、扶贫办、信用联社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改房——改造农村民房。完善提升村庄规划,建立健全农村建房规划许可管理,推行农村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制度,改变农村违规建房乱象,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提高农房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大力推广农村特色民居设计方案通用图,改善农村住房居住功能,逐步实现外观特色化、内部功能现代化和人畜分离、厨卫入户;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管理,提高农村房屋质量安全。2016年实施危房改造28100户,2017—2020年每年实施危房改造30000户,加强农村建房手续监管,保证2020年底农村建房规划许可覆盖率达80%,完成重点区域、重点乡(镇)、特色小镇和各类示范试点村庄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农办、发改局、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扶贫办、信用联社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改水——改造农村饮水。不断加大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力度,采取集中供水,分质供水,分散供水及农村卫生环境整治等工程措施,重点解决污染水及严重缺水地区的饮用水安全问题;加快乡(镇)自来水厂建设,力争2020年,基本实现全市乡(镇)自来水厂供水设施全覆盖,农村集中供水率达85%;逐步建立投资渠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和营业管理市场化的运营模式。

牵头单位:水务局

配合单位:农办、住建局、财政局、环保局、信用联社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4.改电——改造农村用电。大力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完成35千伏海岱、田坝、热水、双河、落水、文兴、倘塘变电站增容工程,完成35千伏西泽至务德Ⅱ回线工程,完成110千伏大松树变二期工程。2016年,完成一户一表改造1.3万余户;2017年完成一户一表改造5.5万余户、户表轮换1.1万余户;2018—2020年,对城区居住区、单位合表3万余户。实施村庄亮化工程,大力推广太阳能路灯和节能灯具。开展“宽带乡村”和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程,推进“全光网省”建设,扩大农村固定宽带和4G高速移动通信网建设,同步提高城乡通信基础设施。

牵头单位:发改局

配合单位:农办、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供电分局、供电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信用联社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5.改圈——改造农村牲畜养殖圈舍。大力推进畜禽集中养殖点建设,改进畜禽饲养方式,引导农民单独建设畜厩等附属用房或集中养殖区,结合产业发展,推进标准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实施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2016完成202个养殖场(生猪规模养殖场180个、肉牛规模养殖场7个、肉羊规模养殖场3个、蛋禽规模养殖场12个)环评手续;到2020年,规模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利用率达100%,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

牵头单位:农业局

配合单位:农办、环保局、住建局、林业局、信用联社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6.改厕——改造农村厕所。按照“数量充足、布局合理、干净无味、使用免费、有效管理”的要求,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进程,每个乡(镇)政府所在地建成2座以上公厕,每个建制村村委会所在地建成1座以上公厕。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户厕无害化建设改造。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农办、财政局、卫计局、信用联社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7.改灶——改造农村炉灶。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力度,积极推进“以电代柴”“以气代柴”,引导农村改灶与沼气建设、改厕和改圈相结合。加大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推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化沼气和户用沼气,推广电炊具、气炊具、节能灶的使用;减少柴薪、煤炭消耗,减少污染排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供电分局、供电公司、信用联社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六)着力抓好农村“三清”工程

1.清洁水源。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到2020年划定日供水规模20~200(含)立方米以上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达90%,全面落实编码管理;其它分散式供水工程采取设置标识、围栏保护饮用水源安全;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筑和排污口,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排污源;强化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定期在丰水期、枯水期和平水期对饮用水水源实行监测;开展河道、库塘等水体清淤治理,对全市流域面积50km2以上的37条河道全面开展河道清淤治理

牵头单位:水务局

配合单位:农办、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信用联社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清洁田园。以清除田间地头农业生产废弃物为重点,对农业生产全过程进行清洁化控制,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实现农膜综合利用、不可降解农地膜等安全回收处置,生物降改地膜推广,指导农户正确选用农药品种,推进绿肥种植和秸秆还田。到2020年,推广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30万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60%,化学农药使用量每年降低5%,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率达100%,揭膜技术推广达50%,残膜回收加工再利用率达60%

牵头单位:农业局

配合单位:农办、工信局、环保局、信用联社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清洁家园。以乡镇“两污”处理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大农村垃圾清运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强化农村垃圾收集处理。按照“户分类,自然村收集,行政村清运,乡(镇)中转、处置”的模式,规范化管理,到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基本实现全覆盖;大力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镇周边村庄应将污水排入城镇集中处理设施,其余村庄可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力争2020年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农办、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信用联社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各责任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及时研究、协调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提升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职能部门、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实际,具体做好所负责的“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及“七改三清”工作,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单位)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三)强化规划引领

    完善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确保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形成一张蓝图干到底的规划管理机制。加快供水、污水处理、垃圾收运处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专项规划向周边农村延伸,提高规划设计水平,促进“多规合一”,逐步形成城乡一体、配套齐全、科学实用的空间规划体系。加强规划的实施监督,建立健全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定和完善公开公示、规划督察员、农村土地建设专管员、责任追究等制度。

(四)坚持依法行政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加快有关领域地方性法规制度建设,使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和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优化执法力量,严格队伍管理,强化执法监督,全面促进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五)加大投入力度

    积极争取省级“以奖代补”专项建设资金,用于乡镇和村庄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公厕建设及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等项目建设。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项目申报建设运营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各单位积极探索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充分利用国家金融支持政策,积极申请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不断创新投融资机制,采取PPP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筹措更多资金推动项目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

(六)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采取专栏报道、政策解读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素质,宣传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强化监督考核

    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级部门(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监督问责机制,加快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五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责任主体,强化责任目标,形成“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缝隙”的责任体系。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编辑:Mr先生 审核: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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