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宣威市财政局多举措强化就业资金监督管理,用好就业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一是多方筹资,建立稳固的就业资金筹措机制,加大财政对就业补助资金的投入,我市就业资金筹集规模逐步加大,截至2017年11月底到位资金1529万元,其中市本级调整支出结构,安排280万元用于就业资金。
二是加强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估,确保资金使用效果。年初,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根据上级下达的就业专项资金总量,综合考虑上年度资金使用、当年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市财政资金安排等因素,严格按照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范围的要求,量入为出、统筹安排,编制就业资金的使用计划;年末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评估就业资金使用绩效和预算执行情况,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果。
三是资金支出使用在保重点的情况下,呈现多层次、多方位全面覆盖。在规范支付流程、减少支付环节、严控支出范围的情况下,用好用活,优化支出结构,2017年1-11月就业资金支出合计1861.14万元,其中:发放社会保险补贴727.45万元,享受人数900人,占总支出的39%;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438.01万,享受人数351人,占总支出的23.53%;发放职业培训补贴612.78万,享受人数8272人,占总支出的32.92%;发放职业技能鉴定补贴61.6万,享受人数6481人,占总支出的3.3%;发放大学生创业扶持金21.3万,扶持17名大学生创业。
四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提高就业资金管理水平,确保资金安全。按照就业资金管理规定,严格资金管理、使用,强化审核监管手段,确保资金安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及时、均衡、有效、安全”的要求适时拨付资金,深入分析就业资金结余问题,积极稳妥的消化结余资金;积极配合审计、业务经办机构对就业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规范、畅通运转;利用市政府网站和人社部门信息网络平台对各项补贴发放情况以及相关政策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是防微杜渐,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注重就业资金管理的严肃性,强化干部职工遵规守纪教育,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高度负责地履行工作职责,筑牢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构建规范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牢固树立就业资金是就业工作的“生命线”、“高压线”的观念,切实增强使用、管理就业资金的安全意识。(财政局:袁海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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