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把好“八关”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见实效

      为培养一支 “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着力解决好“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的根本问题,2015年,宣威市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在实施中,宣威市及时制定《宣威市2015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规范管理,通过把好“八关”,提升培训质量,让农民学有所得、学以致用。
        一是把好机构认定、任务分配关。在培训机构自主申报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财政、农业部门召开了专门评审会,对承担培训工作的培训机构进行初步认定,同时根据培训基地的特色和培训能力分配培训任务。并报上级部门审核确认。
        二是把好培训教材、资料、教案关。明确规定培训基地必须选择体例规范、内容系统、表述通俗、适宜农民的培训教材,确保参训学员人手一本教材、一份培训资料,同时要求上课教师配备教案,ppt课件进行教学。
        三是把好师资队伍关。在选聘参训教师时,遵循公开招录、自愿申请、基地推荐、专家评议、择优选聘的原则,选择了20余名专业水平高、熟悉农民需求、培训经验丰富、涉及多个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培训讲师团,确保了师资队伍的教学质量。
        四是把好培育对象信息关。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信息库,优先选择真正想学习、想创业的青年农民进行培育。
        五是把好培训过程监督关。每次培训班开班时,财政局均派出专人认真核实学员情况、听取学员建议、公布联系电话,对培训中每个环节进行监督。
        六是把好项目检查验收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办公室会同市财政局组成项目验收组,通过查看培训台账、培训班上课照片以及电话抽查参训人员等方式开展检查验收,并填写《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验收报告单》。对验收不合格的班次,出具整改通知,并督促其整改到位。
        七是把好培训补助资金使用关。专门制定了《宣威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各培训机构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支出设立专帐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不截留,不挪用,确保补助资金全部足额主要用于农民课堂培训。

        八是把好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和后续跟踪服务管理关。宣威市政府制定了《宣威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经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的从业者,由市政府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全程管理、建档立册、计算机管理。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进行跟踪服务,根据其发展规模,申报种、高级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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