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首起恶势力团伙犯罪

2019年3月25日,宣威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某等5人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该案是宣威市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开庭审理的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以来陈某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宣威市羊场镇某村委会岩脚村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2017年4月以来,被告人陈某某等人以羊场镇某委会“某村”道路系陈某某组织并出资修建,道路被施工车辆压坏为由,使用装载机堵路、以换涵管为名故意挖开路面、带领村民上访等方式阻止经过该路段的车辆通行,迫使施工单位曲靖某公司向陈某某等人支付了7万元,风电某公司向陈某某等人支付了14万元。后陈某某还以风电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将四棵电杆栽在其家地里为由敲诈风电某公司人民币1.3万元。2011年,因其父与同村村民陈某等人发生口角,陈某某组织陈其弟兄等人持械打砸陈某等人的门窗及房屋,并将陈某打伤致轻微伤后逃离。

庭审中,公诉机关对指控的5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5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就定罪量刑的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充分发表了辩解及辩护意见。庭审持续了一天的时间,由于案情复杂,法庭决定择期宣判。

该案的公开审理,充分彰显了宣威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强决心和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的坚强意志,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下一步,宣威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从严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努力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应有的贡献。文图:范会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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