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云南省政府令第195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意见》(曲政发〔2014〕50号)等有关规定,拟定《宣威市南门街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论证,现予以公告,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收拆迁范围
东至人民医院西侧,南至东门街经下堡街接交通门,西至西河路,北至建设街。
二、征求意见时间
2020年1月10日—2020年2月15日。
三、意见收集方式
若对《方案》有异议或认为需补充完善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属于宛水街道、丰华街道辖区内的向所在街道提出,其他的向宣威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提出。
所涉及的街道负责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并汇总报送宣威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方式:
(一)宛水街道办事处
地址:宛水街道城市建设管理所(通站路如意人家旁);
联系人:严培云;
联系电话:0874—7133750,传真:0874—7133750。
(二)丰华街道办事处
地址:钟山社区振兴中路40号;
联系人:张舜;
联系电话:0874—7133967,传真:0874—7133820。
(三)宣威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址:宣威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宣威市幸福城E区9幢301室);
联系人:邱光品 吴建封;
联系电话(传真):0874—7168566,邮箱:1659249926@qq.com。
特此公告。
宣威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0日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