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新北站深陷物业泥潭一一之末路狂飙

这是一篇来自某业主的内心控诉,期盼着岁月静好。

“妈妈,楼道上咋贴出张叔叔照片,说张叔叔到物业公司打他们经理”,女儿饭后溜狗回来,一脸懵懂的问我。又似懂非懂的自言自语。“即便张叔叔真的打了他,他应该报110啊,物业电话都没公布过,怎么乱七八糟的在我们小区里贴些垃圾,怪恐怖的,况且张叔叔也不像是会打人的啊?“

女儿小学五年级,懂了一些道理,但是这个世界太复杂,她怎么懂呢?不过女儿还是懂得,如果受到侵害,要依靠国家,打110。我顺口说“骗人呗,你不记得老家二懒子家,一哭二闹,三上吊,以为威胁和哭闹就是武器,穷途末路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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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官司,宣威市人民法院判令解聘浩发物业,并责令其移交监控室4个,变压器16台,水泵房4个,值班岗亭15个及其他相关小区的相关配套措施。浩发磨磨蹭蹭,无意与业主对话,为拖延时间,上诉到中院,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却维持原判。对了,本来大的小区应该配置相应面积的业主委员会用房,这是《最新物业管理条例》上面说的,但是因为律师说这可能有点难实现,因起诉的主体是物业公司,就没有立在上诉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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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真是太难了,但是总体还是可以看出真理还是站在多数人这一边的,诚如《这就是中国》张维为教授上所言,我国的政党是整体利益党,不像美国是为军工、石油、金融大亨服务的政党。当然你要坚持,“差不多先生”是不可能得到所谓公平公正的。虽然王可能有很多背景,但是在社会日益进步的今天,在扫黑打非的关键时刻,在一众业主认定“我不努力,谁努力”的情况下,谁会、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站在一个官二代、低智商、低情商的破落户一边,也许前几年还有可能,毕竟其父当官。但在历史的长河当中,这些人也只不过是钻了一个空子。不是社会的主流。终为人民所弃,人人喊打,为天下笑。想其飞扬跋扈、不可一世之时,怎么不也顺带做点好事,是不是利令智昏,想不到会有这个结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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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连成立业主委员会都百般阻挠的物业公司,相当于“老子为你服务,确确呢!”,怎么会有一点儿民本思想?怎么能认业主为“上帝”?怎么可能继续“服务”下去?也是我们老百姓好欺,不向他们提出赔偿,比如说长期没有人值班,我们凭什么出这个物业费,小区里面脏、乱、差,80%以上的单元门都坏了;顶楼的单元门好的也没有几道,他们维修过吗,如何还可能让他们再赚水电费?以前交了的都应该追索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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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蹦达不了几天,4月3日宣威市人民法院已向浩发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要求其如实申报财产。

我爱写作,虽然写不好,但是我不乱写,我以事实为依据,以照片说话,今天插在这篇文章里面的都是业主平时间收集拍下来的。不像浩发王某某信口开河,臭不可闻强奷民意。2018年他们撕除我们公示,我们报了派出所,派出所责令其重贴,积极分子把重新打出来的公示送到浩发物业办公室,可能监控记录下此事,王某某张冠李戴,移花接木说张主任去打他,业委成员、积极分子见自己也在照片里,看来中了王某某“移魂大法“绑架,干了大事而不自知一一被王某某贴到楼道里。于是非常气愤,报告了派出所,民警立即到现场取证并做了笔录。当下我们也只能做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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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主任是写了几篇文字,真真实实的文字,但张主任爸爸又不是公安局长,怎么敢打他?可笑、可悲、可叹!业委会从成立群开始到今年3月27号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两年多的时间,没有闹事、堵路,而是依法依规,一步一个脚印走来,克服重重阻挠,整得身心疲倦,有些业主都心生疑虑了。可是一众业主,业委成员更加团结,没有心生退意,积极想办法,不辞辛劳,不避斧钺,唯愿我们北站业主都岁月静好!希望大家都顶起,有线索的提供线索,能跑腿的多跑腿,让不法分子无所遁形,丢盔弃甲。

张主任3月31号到虹桥供电所办事,还戴个口罩,遇到王某某,王说你就是张某某吗,“北站的事情就是你搅着“,便狗长狗短的骂着冲过来,挥舞双拳朝张主任打过来,也许这些年打人打惯了,在众目睽睽的办公地点,张主任有心让他打一顿,浩发物业在这边不思为“上帝“服务,光找借口不作为到也罢了,没诚想仗着缪某显当过宣威公安局副局长,作恶打过一些业主,但是没留下证据,不敢出来指认(黑社会嘛,副局长嘛,不是被判刑了吗),正想给他打一顿,没想到被他们单位的职工和领导拉住了。这还了得!电力公司是国家的电力公司,不是他缪氏、王氏电力公司,张主任第二天就把此事举报到电力公司,电力公司领导第二天就到了虹桥供电所调查。

王撒泼不够,又于第二天把这事移花接木地整在楼道里,真是可笑,连孩子都知道,人家打你了,你最起码报110!这是浩发一贯的作派,现在不敢轻易打人了,哭也要哭死人!

他们岂止污蔑张主任,高总,业委会的都污蔑,所有反对他们待在小区里的业主都污蔑,都是黑社会。大家看到楼道里污蔑张主任和高总的文字,如果你支持业委的努力,并为此感到愤慨,业委做事又不拿工资,正如我们签名时提出的“靠你靠我靠大家”,清理在即,连同那个大的、连电话号码都不敢留的“公示”一起撕了,以示回应支持业委会。浩发在我们小区服务了几年,大家有目共睹,如果基本的卫生、安全都能够得到满足,谁愿意趟那一趟浑水。大家看看自家的单元门、监控是好的吗?他们来维修过吗?他们努力过做过些什么?总是一推二闪找种种借口。事情都是人做的,做不好不好,你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寻求其他渠道啊?只要态度诚恳总可以原谅!我们业主要想成立个业主委员会以寻求从法律渠道、安稳、长久一点的解决办法,他们不但不提供相关业主资料,还使出各种阴招损招来阻挠,弄得这事就像做地下工作一样困难!筹备组贴个公示,王某某、雷某某立马以“清除小广告”为由予以清除。我记得这是六七年来他们第一次“清理小广告”!我们好言好语跟他们寻求勾通,从来没把我们当回事,反倒觉得新北站是他家的自留地,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成立业主委员会不就是给他们添堵,希望广大业主都噤若寒蝉做顺民,交钱得了,至于服务,他们有困难!不知道他们有何关系进入这个小区的,反正我们是从来没有同意过他们的服务,即便是先期物业(大家百度查哈),过去了那么多年怎么还是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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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选择并签订了新的物业服务合同,以前的合同自行解除。浩发物业王某某口口声声说,小区的变压器是他家的,是不是开发公司送他家的,大伙都知道买商品房水通电通是最基本的要求,哪家小区卖房时敢说水、电是周某康家的,这不是绑架我们吗?典型的强买强卖,欺行霸市——霸占业主设施,即便他真的投了资,与我们又有何干?让他去问同州房地产公司吧,笔者认为怕是缪某显向同州房产索贿,同州房地产没法,只得给他一个物业公司,由他去造,就埋下北站混乱的伏笔,姑且言之,姑且听之,不服去法院告去,反证同州房地产也欠新北站业主一个交代。(成立业委会的时候跟他们联系过,开业主代表的大会的时候也联系过,他们躲躲闪闪,钱到手就蒸发了,多次推脱,是该有一个答复的时候了,希望相关管理部门也有一个答复,是不是买了房水电另算,税款我们可交了的。)

从法院发出的短信通告可告可知,法院已经向浩发提出了强制执行的通知,这事应该不远了,但我们小区业主还是需要更加精诚团结、坚守,勇敢揭发黑社会的作恶证据,有案必报,警察也才会有警必出。落水狗不打,回过神来来他就会咬你,希望广大业主声援我们业委的行动,周某康倒了,宣威公安局也不是倒了几个吗?有什么可怕的?“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作歪诗一首以自勉:
作对人民终难了,
暂肥难出囚笼牢。
不见跋扈周某康,
唯见庶民浩汤汤。

大家顶起!行动起!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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