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宣威市人民政府决定在云南省公路局十里铺超限检测站和小箐超限检测站新建固定式交通监控取证设备,由宣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监控取证和处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控设备启用时间及监控设备地点
自2020年6月16日00时起启用。
云南省公路局十里铺超限检测站:S207(沾双线)K145+500米,
云南省公路局小箐超限检测站:S307(羊鸡线)K12+300米。
二、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货运车辆违反禁令、指示标志,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不系安全带、超限超载、不进站接受称重检测等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实施取证、处罚。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宣威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5日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