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市元旦 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部门):

根据《曲靖市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为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提示如下:


一、配合做好社区疫情防控

近14天内从境外,境内高、中风险地区入(返)宣人员主动向所属社区和疾控中心报备,配合接受对应管控措施,接受相关健康管理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发现社区有非本地外来人员、社区内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等可能带来疫情传播隐患的情况时,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或疾控中心(地址:双龙街道龙堡中路6号;应急值班电话:0874—7209821)报告。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合理安排出行

如无特殊情况,请勿出境及前往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必须前往的,请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并做好个人防护,返回时按我市有关要求管理。国内各地区实时疫情风险等级可通过国家政务 服务平台查询。(http://gjzwfw.www.gov.cn/)。


三、避免人员聚集

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不举行大规模团拜、聚餐等人员大量聚集相关活动,降低疾病传播风险。农村红白喜事必须到村(社区)报备,控制参加宴会人数。


四、谨慎购买、处理、食用进口冷链食品

运输、销售、加工处理进口冷冻食品时要戴口罩、帽子、手套;购买、接触、处理冷冻食品时要尽量避免用手直接触碰,做好个人防护,及时洗手;不要食用生冷海产品,需充分煮熟后再食用。冷冻食品运输、销售、加工人员要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五、自觉佩戴口罩

50人以上会场、有边境地区或省外人员参加的会议会场、医疗机构、公共汽车、班线客运车辆、农村客运车辆、出租车、网约车等交通工具上、宾馆酒店、电影院、网吧、KTV、美容院、健身馆、理发店、药店、银行、图书馆、展览馆、各类办事大厅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养老院、监所等场所、电梯间、旅游景区景点、客运站点售票处、出入口及不能保持一米安全距离的人员密集场所必须戴口罩。餐饮单位服务人员、外卖及快递、邮政投递等行业工作人员、托幼机构、中小学校、职业高中、校外培训机构等校园内值守人员、后勤工作人员及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必须佩戴口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等外出时提倡佩戴口罩。


六、主动扫码亮码

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客运站点、健康检测点、医疗机构、学校、宾馆酒店、景区景点、电影院、图书馆、展览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网吧、KTV 等场所必须严格“健康码”扫码亮码。进入宾馆酒店、客运站点、医疗机构和通过健康检测点必须自觉配合“通信行程卡”扫码查验。对智能手机未普及的老幼人群等特殊群体,进入以上场所,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健康码,实行出入登记等,确保老幼人群出行便利。


七、配合体温检测

进入会议室、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客运站点、医疗机构、学校、宾馆酒店、景区景点、电影院、图书馆、展览馆、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场所必须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测量工作由各场所业主、承办者组织实施。


八、不适规范就诊

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 N95 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袖遮掩口鼻,注意手卫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清垃圾、扫厕所、常消毒,注意家庭环境卫生,保持室内通风换气,培养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十、积极举报“三非”人员

发现“三非”外国人和非法入境中国公民线索,及时向110举报,经过查实可以获得奖励。


十一、维护社会稳定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宣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2月31日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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