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宣威一姑娘常年打工养3弟妹,崩溃之下选择了跳河

电影《我的姐姐》正在上映。影片中父母车祸身亡,留下成年的姐姐和年幼的弟弟,姐姐是否必须抚养上大学之后才出生的弟弟,引发网友广泛讨论。

近日,浙江杭州发生一起类似事件,相关话题还上了热搜。

据浙江电视台报道,3月23号上午,杭州的东新派出所接到报警:西联桥上有一名女子跳河!疑似已经在水里晕厥过去。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抵达现场后,民警邱昌明及现场辅警从大桥的护栏翻了过去,连拉带拽把女子拉回了岸边!

所幸救援及时,经初步检查姑娘并无大碍。

二十岁的她一边打工,一边要养3个弟妹

据了解,姑娘姓刘,云南宣威人,今年才二十岁,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异,老家现在还有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都是十几岁的年纪。

因为要拉扯弟弟妹妹长大,她很早就跟着老乡出来打工,现在在杭州的商场里卖服装。生活的重担全部压在这个小姑娘一个人的肩膀上。

“其实我已经不止一次想过自杀了......”病床上,小刘一边哭着,一边将双手拿出来给邱警官看,两只手腕上数十道割痕。

邱警官看到小刘的遭遇心疼不已,一边安慰着她一边鼓励她要珍惜生命。

在民警劝导下,小刘慢慢平静下来,也放弃了轻生念头。后来,她的叔叔和朋友都赶了过来,她答应邱警官,会好好珍惜生命,并对邱警官表示感谢。

看到小刘的经历,网友心疼不已:

也有人表示,小刘的父母虽然已经离异,但应该承担起抚养责任!

剧情类似《我的姐姐》,律师发声!

不少网友也说,跳河轻生的刘小姐正是现实中版《我的姐姐》!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熊律师 表示,根据法律对于监护的规定,如果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依次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承担。

他表示,若祖父母不具有能力,姐姐应承担该义务。姐姐在个人选择和法定义务之间,应该首先尽法定义务。若姐姐确实想去读书,可以从有利于弟弟的角度出发委托他人监护。

不过,对于小刘遇到的问题,尚不知其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是否还具备抚养能力。有网友提出,希望政府相关机构和社会也帮帮他们!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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