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之窗

关于支付宣威市文兴乡黄梨树煤矿农民工工资、工伤赔偿应付款的公示

宣威市文兴乡黄梨树煤矿现属于我乡关闭矿井,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文兴乡人民政府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决定支付宣威市文兴乡黄梨树煤矿已经处理但未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工伤赔偿(款项来源:国家划拨的第二批补助款)。现将应付款公示如下:

高江:  个人工资:13866元,  代龙灿:个人工伤补助款:400000元。

徐文仲:个人工资:29438元,  朱恩来:个人工伤补助款:101000元。

管庆用:个人工资:42100元,  代荣章:个人工伤补助款:100000元。

邓月仙:个人工资:10760元,  胡从超:个人工伤补助款:10000元。

钱庆省:个人工资:56000元,  谢创业:个人工伤补助款:105000元。

周金全:个人工资:63823元,  陆大艳:个人工伤补助款:200000元。

秦加青:个人工资:32961元,  蔡昌兵:个人工伤补助款:86000元。

杨玲:  个人工资:6673元,   陆继任:个人工伤补助款:58000元。

李向克:个人工资:30400元。

海二白(刘国勇):个人工资:3000元。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到2021年11月20日。公示期七天,节假日顺延。在公示期内若有举报投诉请致电0874-7812008。

特此公示


宣威市文兴乡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2日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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