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文兴乡黄梨树煤矿现属于我乡关闭矿井,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文兴乡人民政府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决定支付宣威市文兴乡黄梨树煤矿已经处理但未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工伤赔偿(款项来源:国家划拨的第二批补助款)。现将应付款公示如下:
高江: 个人工资:13866元, 代龙灿:个人工伤补助款:400000元。
徐文仲:个人工资:29438元, 朱恩来:个人工伤补助款:101000元。
管庆用:个人工资:42100元, 代荣章:个人工伤补助款:100000元。
邓月仙:个人工资:10760元, 胡从超:个人工伤补助款:10000元。
钱庆省:个人工资:56000元, 谢创业:个人工伤补助款:105000元。
周金全:个人工资:63823元, 陆大艳:个人工伤补助款:200000元。
秦加青:个人工资:32961元, 蔡昌兵:个人工伤补助款:86000元。
杨玲: 个人工资:6673元, 陆继任:个人工伤补助款:58000元。
李向克:个人工资:30400元。
海二白(刘国勇):个人工资:3000元。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到2021年11月20日。公示期七天,节假日顺延。在公示期内若有举报投诉请致电0874-7812008。
特此公示
宣威市文兴乡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2日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